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情志活動的合稱。七情本是人體對外界事物和現象所產生的不同的情志反應,屬正常的精神活動,一般不會使人致病。但如果遇到突然、強烈、長久的情志刺激,超過瞭常度,則成為致病因素。七情致病因患者的社會環境、身體狀況、生活習慣以及道德、文化等因素的不同而各異,但都從內而發,如使人體陰陽失調、氣血不和、經絡阻塞、臟腑功能紊亂等,進而發生各種疾病。七情出現異常,或即刻發病、或遲發病,或加重原有病情,或誘發新病。病變機理複雜,病證繁多。臨床診治治時應註意患者情志表現,力求解除其思想顧慮,促使疾病向愈。對疾病所傷及的臟腑組織器官,則應依據患者癥狀和體征予以辨證論治。另外,藥物配伍的七種不同作用(相須、相使、相畏、相惡、相殺、相反、單行),亦稱七情。

  情志變動與發病 喜怒哀樂乃人之常情,但各種情志活動都必須適中、調和而有節制,這樣不但不會成為疾病的病因,還能協調機體的生理活動,這就是《內經》中所說的“精神內守,病安從來”。反之,如果情志波動過於激烈或過於持久,打破瞭五臟之間相互資生、相互制約的關系,破壞瞭氣機正常的升降出入,使精、氣、血、津液的代謝失常,則成為病因。引致情志變動的因素很多,概括起來,可分為社會因素,季節氣候和身體狀況等。在社會因素中,人們社會地位和生活條件的變遷,傢庭和婚姻的變化等,是引起情志變動的重要而常見的原因。人與天地相應,自然界春夏秋冬四季氣候的變遷,也會使人的精神情志活動發生相應的改變,有時異常的情志變化可能與異常的氣候變化有關系。身體狀況的好壞也是影響人的情志的常見原因,健康人自我感覺良好,患有疾病的人則常感不快,如心病患者就常因心悸心慌而有恐懼的感覺。一般說來,實者多怒多喜,虛者多恐多悲。由於人們的文化程度、年齡、性別、道德觀念及性格特征等存在差異,因而在情緒反應上有好發性、耐發性、敏感性的不同,呈現出較大的個體差異,故七情作為病因,是對於已發生的疾病而言的。

  七情致病機理 七情致病都是由內而發,後及於外。這是因為情志的發生是以臟腑氣機的運行作為生理基礎的。如果情志刺激的強度超過瞭五臟系統的調節功能,特別是超過瞭肝的疏泄調節功能,就會使氣機運行失常而引起紊亂,破壞臟腑之間的相對協調平衡,形成情志病證,並可出現瘀血、痰飲等病理產物。所以,七情刺激首先影響臟腑氣機,出現一系列生理反應,如喜時血脈流暢、人覺欣快,怒時面紅耳赤,思時不欲飲食,悲時氣急嘆息,恐時顫栗汗出。這種氣機變化是可逆的,情志刺激消除,氣機即可恢復正常。但如果情志刺激持續存在或過於強烈,氣機失調久不恢復,則可傷及臟腑,引致疾病的發生。在疾病發生的過程中,有因氣機紊亂化為火熱之邪(五志化火);有因氣機紊亂使體內濕不得散、痰不得化、熱不得泄、食不得消,進而引起濕鬱、痰鬱、食鬱而傷及臟腑成為種種實證;也有因臟腑氣血陰陽損傷過重,日久而成虛損之證。七情對臟腑的侵襲,在中醫學理論中有五行配屬關系,《內經》中闡述為“心在志為喜,肝在志為怒,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故“怒傷肝,喜傷心,思傷脾,憂傷肺,恐傷腎”。如過於憤怒,則易致肝氣疏泄功能失常而呈亢進狀態,引起眩暈、頭痛,甚至出現嘔血、昏厥、卒中。又如過度的恐懼傷及腎臟,可出現神志失常、遺精、遺尿、陽痿、腹瀉等。目前認為這一配屬關系並非絕對,臨證應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全面、細致地進行分析。一般的規律是:因為心藏神,七情皆發於心,故七情都可傷心;凡能影響氣機運行並使之不暢的情志都要傷肝,如怒、思、憂、悲、驚、恐;由於肺生氣,脾為生化之源,故凡能損氣、耗氣而致氣虛的情志都要傷肺和脾,如喜、憂、悲、思;凡能抑制脾的運化功能的情志都可傷脾,如思、憂、悲、恐、怒;五臟所傷,終必及腎。七情傷及臟腑後,病勢錯綜復雜,傳變無規律,或虛多實少,或虛少實多,又多虛不受補,實不耐攻;在疾病過程中產生的瘀血、痰飲等又可進一步加重病情;臟腑病變後,情志因素不僅未能消除,往往在強度和持續性方面會有所加強,兩者互為因果,進一步加重病情。此外,在疾病發展過程中,病人如有激烈的情志波動,往往使病情改變、病勢急劇惡化。

  七情病證治療 七情所致病證繁多,可表現在神志,心脈、肝胃、生殖、腫瘤諸方面。神志方面的病變主要有癲狂、癇病、臟躁、癡呆、百合病、失眠、健忘以及氣厥等;心脈方面的病變主要有心悸、怔忡、心痛、胸痹、眩暈、卒中、失血等;肝胃方面的病變主要有脘腹脅痛、痛瀉、呃逆、噎膈等;生殖方面的病變主要有月經不調、遺精、陽痿等;腫瘤方面的病變可見積聚與癌癥。此外,鬱病、奔豚氣、消渴、鼓脹、梅核氣等亦是七情所致常見病證。

  對七情所致病證的治療,應以精神治療消除病因,以藥物或其他方法(如針灸)治療臟腑氣血的損傷,或消除病理性產物。在精神治療方面,中醫學有一種采取情志相勝的五行制勝療法,即《內經》所說的“恐勝喜”、“怒勝思”、“喜勝憂”、“思勝恐”、“悲勝怒”。如憂愁思慮不解的患者可用激怒療法治療。其目的是在醫生的誘導下,用不同的情志來轉移和幹擾原來對機體有害的情志刺激。臨床上不應拘泥於五行相勝,而應積極建立患者對醫生的信任,減輕患者的思想負擔,鼓勵患者主動克服有害的情志,增強治療信心。在藥物或其他方法治療方面,則應針對情志所傷的不同臟腑及其所引起的氣機紊亂或氣血逆亂的病理變化,辨證論治。由於肝主疏泄,有調節情志刺激的功能,過度、持續的情志刺激大多能使肝臟不能疏泄條達,進而影響其他臟腑,所以疏肝解鬱是治療情志所致病證時常須考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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