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胃內容物沖洗出來的操作。目的是徹底清除自服或誤服的毒物;排空胃內食物殘渣為切除術作準備;對毒物進行鑒定;對腫瘤進行細胞學分析等。一般服毒者,除吞服腐蝕劑(強酸、強鹼等)者外,一律要在6小時內迅速、徹底洗胃,超過6小時以上者,也要爭取盡可能洗胃,通常根據吞服的毒物,選擇1:5000高錳酸鉀溶液,2%碳酸氫鈉溶液、生理鹽水或溫開水,最後加入導瀉藥(一般為25~50%硫酸鎂)以促進毒物排出。合併門脈高壓食管靜脈曲張,以及上消化道出血的病人,不宜強行洗胃。洗胃是是搶救服毒者生命的重要關鍵,是一項艱苦、細致的工作,醫護、病人、傢屬應密切配合。洗胃方法根據情況而定。若病人神志清楚,服藥量少且時間不長,則應爭取病人的主動配合,讓其一次飲入500~1000ml灌洗液,然後用壓舌板或令其用自己的手指刺激咽部,胃內容物立即湧吐而出,如此反復多次,直至吐出液清凈為止。對病情較重或躁動的病人,可在壓舌板、舌鉗、開口器協助下放置口含管,迅速插入胃管(男性病人插入長度為55~60cm,女性45~50cm,兒童以眉弓至劍突為距離),註意勿誤入氣管。首先抽取胃內容物送檢,再接電動洗胃器或洗胃漏鬥,註入洗胃液反復沖洗,直到洗出液透明無藥味為止。最後註入導瀉藥,將胃管反折迅速拔出,清理洗胃器械,將病人擦洗幹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