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或軟骨結構斷裂的現象。因多種不同原因的暴力造成者,稱為外傷性骨折。若骨骼本身因某種疾病,如腫瘤、炎癥、內分泌平衡失常等,而堅固性受影響,即使在極輕微的外力下,也可以引起骨折,這種骨折稱為病理性骨折。骨折一旦發生,所在部位的肢體即暫時喪失功能。骨折從發生到癒合,其間要經過相當長的過程,短則數月,多則逾年。骨折本身的條件是影響癒合進程的基本因素,治療方法對骨折癒合也有一定的影響。絕大部分骨折經過合理的治療,是可以癒合的,但骨折癒合僅是功能得以恢復的基本條件,,要恢復肢體的功能,需要在愈合全過程中和愈合後進行合理的功能鍛煉。骨折的並發癥和後遺癥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功能。如何保障骨折的正常愈合,促進肌肉及關節運動的充分恢復,以及盡可能避免後遺癥,是骨折治療能否取得滿意療效的三個相輔相成的環節。

  骨折發生機理及分類 造成骨折的暴力,可概括為直接暴力和間接暴力兩類。若暴力直接作用於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該部骨折,則往往局部皮膚同時有較嚴重的損傷。間接暴力通過縱向傳導、杠桿作用或扭轉作用使遠處發生骨折,如從高處跌下足部著地時,軀幹因重力關系急劇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處椎體受折刀力的作用而發生壓縮性骨折(傳導作用)。行路滑跌以手支地時,手成為支點,地面的反作用力作用於上肢骨骼,引起橈骨遠端骨折、肱骨髁上骨折或鎖骨骨折(杠桿作用)。滑冰時若足部突然固定在冰面小穴中,身體因慣性作用而繼續旋轉,則可發生脛、腓骨骨幹螺旋骨折(旋轉作用)。肌肉猛烈收縮時的牽拉應力,亦可致肌肉附麗處的骨撕裂,如驟然跌倒時,股四頭肌強烈收縮,可致髕骨骨折。當一種杠桿應力長期重復集中作用於骨骼的某一局部時,可逐漸造成骨折,這稱為疲勞骨折或應力骨折,如長跑、行軍等時出現的蹠骨頸骨折。骨折線的形狀是骨折分類的主要依據,骨折類型可反映出骨折發生的機理、損傷的嚴重程度以及骨膜的破裂位置等。分析骨折類型有指導治療的意義。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全部破壞者,為完全骨折。骨折線未完全貫通,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僅部分破壞的骨折,為不完全骨折,如成人的裂紋骨折(常見於顱骨、肩胛骨)、兒童的青枝骨折(又稱骨膜下骨折,兒童骨膜厚而有彈性,故骨雖斷裂而骨膜不完全破裂)。骨折又可依骨折處是否與外界相通來分類。經皮膚或粘膜的破裂處與外界相通者,稱為開放骨折,這種骨折易發生感染。骨折處皮膚粘膜未破裂者,稱閉合骨折。在管狀骨上骨折線與骨縱軸垂直者為橫骨折,與骨縱軸斜交者為斜骨折,骨折線成螺旋形者為螺旋骨折,骨折線成T字形或Y字形者為T字形骨折或Y字形骨折。骨碎裂成三塊以上者為粉碎骨折。顱骨骨折塊陷入顱內者稱為凹陷骨折。長管狀骨幹骺端骨折後,密質骨嵌入松質骨,這種情況稱為嵌入骨折。發生於兒童的骨骺與骨幹離斷,稱為骨骺分離。壓縮骨折為骨受壓而骨折,並因壓縮變形,見於松質骨,如椎骨、跟骨。

  骨折又可按發生前骨的性質來分類。原來健康的骨因暴力作用而斷裂,則稱外傷性骨折,最為多見。發生於原有病變的骨的骨折,稱為病理性骨折。

  常發生的骨折如鎖骨骨折、肱骨外科頸骨骨折、肱骨幹骨折、肱骨髁上骨折、橈骨頭骨折、尺骨上部骨折合並橈骨頭脫位(蒙特吉亞氏骨折)、橈、尺骨骨折雙骨折,科利斯氏骨折(橈骨下端骨折,遠側斷段向上,背側移位)、掌骨骨折、指骨骨折,股骨頸骨骨折、股骨幹骨折、股骨髁上骨折、髕骨骨折,脛、腓骨骨幹骨折,單踝、雙踝或三踝骨骨折、跟骨骨折,蹠骨骨折,趾骨骨折,椎骨骨折,顱骨骨折等。

  骨折的臨床表現 骨折後局部癥狀有畸形(骨折段移位,使傷肢形狀改變)、異常活動(見於平常不活動的部位,如長管狀骨骨幹完全骨折後,發生屈曲、旋轉等)、骨摩擦音(骨折段互相摩擦產生)、疼痛、出血、腫脹、功能障礙等。但嵌入骨折、裂紋骨折及腕舟狀骨等小骨骨折時,可無此種癥狀。

  骨折的並發癥 可分早期伴發癥及晚期並發癥。緩解及治療這些並發癥的關鍵在於早期診斷、早期正確處理。對未發生而又存在潛在危險者,則更需要對骨折部予以保護,防患於未然。

  ① 早期並發癥,因引起骨折的暴力或骨折端移動所致。這些並發癥對傷肢乃至全身的損害,有時比骨折本身更嚴重。如休克、感染(尤其是敗血癥、氣性壞疽)、脂肪栓塞綜合征、骨筋膜室綜合征、大血管損傷、內臟損傷、神經損傷等。

  ② 晚期並發癥,因長期臥床,治療不當所致,如墜積性肺炎、褥瘡、上行性尿路感染等。

  骨折的後遺癥 由多種原因形成。骨折本身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後遺癥如骨缺血壞死,骨骺損傷所致骨發育障礙等,目前尚無方法預防。其他後遺癥如骨折不愈合、畸形愈合、關節功能障礙,遲發性神經炎以及自發性腱斷裂等則均在不同程度上有可能防止其發生或減輕其嚴重程度。

  骨折愈合 骨折引起一系列周身及局部的反應,以清除掉被破壞的組織碎屑,恢復血液供應和重建骨骼基質。這種反應進行到骨組織恢復其原有的生物力學性能為止。此即骨折愈合的過程。骨折時造成出血,骨折部形成血腫,骨折端血液供應中斷,局部骨細胞壞死。由破壞的血管組織釋放出來的熱源引起無菌性炎癥反應,使局部血管擴張充血,新生的毛細血管及周圍大量的間質細胞增生,間質細胞進入血腫內並分化為巨噬細胞和成纖維細胞等。血腫被清除、機化並演變成肉芽組織,於是纖維結締組織,將骨折端初步連接。從臨床上看,此時骨折部已較穩定,這稱為纖維性愈合。與此同時,骨折端附近的骨外膜以及髓腔內的骨內膜開始增生肥厚,不斷生長,逐漸接近而匯合,分別形成外內痂和內骨痂。在骨折斷端之間由血腫機化而形成的纖維組織則大部分轉變為軟骨,軟骨細胞經過增生、變性、骨化而成骨,並與內、外骨痂相連。這種經軟骨成骨的過程,與正常發育期骨骼生長,軟骨轉變為幹骺端骨小梁的過程完全相同。在上述原始骨痂形成後,臨床檢查可見骨折局部已完全穩定,這稱為臨床愈合。原始骨痂為排列不規則的骨小梁組成,隻有通過人體的作用,骨結構才能按照力學原則重新排列。新形成的骨痂中的血管,連同破骨細胞成骨細胞侵入骨折端壞死的角組織內。破骨細胞吸收不需要的骨組織,成骨細胞產生新骨,最終正常骨結構得以恢復,棱形膨大的骨性骨痂縮小變平。凡是骨折對合後仍存在輕微活動者,均依此種方式愈合,這稱為骨折二期愈合。若骨折局部活動較明顯,則會幹擾愈合過程的進行,甚至愈合停頓而引起不愈合。當骨折部得到解剖復位而且固定堅強時,其愈合方式則有所不同。兩斷端的皮質骨哈弗斯氏管內毛細血管和細胞增生,破骨細胞隨血管進入骨端死骨內,鉆成隧道,引入成骨細胞,產生板層骨,形成新的骨單位,延伸過骨折線達到對側斷端皮質骨。這種愈合方式為原發性骨連接,稱為骨折一期愈合。

  骨折的診斷 肢體明顯的畸形,局部疼痛和異常活動以及 X射線照片所反映的明確移位,根據這些征象使大多數骨折很容易診斷。但由於骨折從發生到愈合,直到功能恢復,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必將出現若幹病情變化,而且骨折與有關組織之間又存在許多相互的影響,因此,在急診檢查病人作出診斷的同時,還必須對其創傷解剖進行分析,以對其發展演變的趨勢作出充分的判斷。瞭解分析內容包括:①骨折本身的條件,即骨折的部位、類型、骨膜損傷情況以及骨骼的血運;②周圍組織,主要是肌肉對骨折的影響;③骨折對周圍組織(皮膚、肌肉肌腱、神經、血管和鄰近的臟器等)的影響。以此為依據來推斷:①骨折形成的機理;②骨折移位的趨勢及變化;③進一步演變出現合並癥的可能性;④骨折愈合的趨勢;⑤出現後遺癥的可能性。

  骨折的治療原則 在發生骨折的現場對病人進行的急救處理,以及送到醫療單位急診室進行的急診處理都極為重要。骨折經常伴有多種損傷(包括危及生命的重大損傷)或有嚴重的並發癥,在處理上遠較單純的骨折復雜困難。此外,骨折的急救和急診處理往往會直接影響以後的決定性處理及預後;處理不當則會貽誤時機,甚至加重創傷。處理原則是先查生命體征,再查局部傷情。具體措施是:①保持呼吸道通暢;②防止休克;③傷肢臨時固定;④傷口止血及包紮;⑤及時安全轉送醫療單位;⑥作好急診初步處理後,盡快轉入決定性處理。

  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是治療骨折的三大原則。

  復位 骨折產生移位者,需通過手法或手術矯正其側移、成角、旋轉、短縮或分離移位,使之恢復正常。骨折端之間的良好對位(兩個骨折端的接觸面)、對線(兩個骨折段在縱軸上的關系)和緊密接觸,是固定的基礎,也是骨折愈合得以正常進行和肢體肌肉關節運動功能充分恢復的基本條件。此外,關節內粘連引起功能障礙,因載荷傳導改變而造成的創傷性關節炎以及其他後遺癥發生的機會也可大為減少。手法復位是經常采用的方法。復位前需對其移位方式及因素進行分析,制定整復方案,包括明確復位步驟,確定如何利用並保護骨折原有的穩定因素,確定如何消除肌肉的不利因素等。參與復位的人在操作中需默契、密切配合。撬撥復位則是以鋼針穿過皮膚,在電視透視的監視下對骨折撬撥使之復位。可用於關節內及其附近的骨折。對肌肉收縮力較強大,不易克服骨折短縮移位者,以及肢體腫脹嚴重者往往需利用牽引復位。切開復位並非手法復位的補充手段,而有其明確的指征,多與內固定結合考慮。骨骺分離時復位必須準確,以免影響骨的生長。

  固定 其目的之一是維持已整復的位置。二是保障骨折愈合過程的正常進行。骨折端間存在的剪力、成角或旋轉應力都會影響愈合,應盡量消除。三是為早期的肌肉關節活動創造條件。固定方法可概括為兩大類:外固定及內固定。外固定包括石膏、小夾板、外固定架固定和牽引。應用石膏固定治療骨折已有200餘年的歷史,迄今仍有重要的實用價值。其優點是具有良好的塑形性能,既可符合被固定肢體的體形,又可利用三點固定原理控制骨折的移位趨勢,固定不易變形松散。但缺點是難以適應肢體在創傷後的迅速變化,如傷肢有進行性腫脹後容易引起壓迫和血運障礙,同時腫消後石膏固定又會失去固定效果。超關節的石膏固定更會限制鄰近關節的活動。石膏的種類有石膏管型、石膏夾板、U形石膏等。為減少此類固定的不利因素,創用瞭一些新型石膏,如鉸鏈石膏以側方鉸鏈連接上、下兩段石膏管型的方式使關節得以早期活動。膝下功能石膏為薩米恩托於1967年所設計,用於治療脛腓骨骨折。患者在良好塑形的小腿石膏保護下負重時,由於石膏內的軟組織不可壓縮,肌肉收縮時乃向石膏內臂產生壓力,其反作用力可維持對合後骨折端的位置。小夾板局部固定是利用木板、塑料板或紙板等不同材料做成的各種類型的夾板,用佈帶綁紮於骨折局部以固定之。在夾板與皮膚之間放置不同形狀的紙壓墊作為力點,形成三點固定的杠桿作用。其主要優點為多不包括上、下關節,使上下關節得以早期活動。鄰近關節部位的骨折則需超關節固定。小夾板固定操作簡單、便於調整,但對肌肉較豐厚部位的骨折及短縮趨勢明顯的骨折,固定作用則嫌不足。紙壓墊使用稍不經心,即易引起壓瘡,乃至肌肉缺血攣縮。佈帶夾板容易松散,必須嚴密觀察,經常調整。外固定架為霍夫曼於1938年開始應用,系以各兩根以上鋼針分別貫穿上、下骨折段,外露部分用金屬或碳纖維支架連成一體。其固定效果較可靠,尤其對開放骨折,或難以應用內固定的骨折更有價值。但應註意防止沿鋼針引入感染。牽引術則是利用牽引力和反牽引力作用於骨折端,使之得到復位和維持。有滑動牽引及固定牽引兩大類。前者的牽引力來自懸垂重量,而以身體體重作為反牽引力。後者則是利用某種裝置,使牽引力與反牽引力均存在於患肢本身的牽引裝置內,以保持患肢長度不變,因此需先行整復,再以此種裝置維持。局部外固定架基本也屬此類。可通過貼於皮膚上的橡皮膏或穿入骨內的鋼針牽拉,分別稱為皮牽引及骨牽引。牽引的主要作用為克服短縮,尤其針對肌張力很強的骨折。多數頸椎骨折脫位、骨盆骨折、股骨轉子間骨折及部分股骨幹骨折,單純牽引即可獲得滿意復位,而部分股骨幹骨折則需在手法或牽引復位後,利用附加固定物以控制骨折側移或成角趨勢。牽引迫使病人長期臥床,易引起肺炎、結石、褥瘡等臥床並發癥。使用金屬內固定器材治療骨折約有近百年歷史,但隻是在無菌技術開展以後,20世紀初才逐漸為人所接受。隨著工業的迅速發展,固定器械及器材的日益優化,無菌技術的明顯改進和手術操作的不斷提高,內固定的方法治療骨折已成為十分重要的手段。目前常用的內固定器材有螺絲釘、鋼板螺絲釘、髓內針以及各種異形釘板,如L形鋼板,滑動加壓釘等。AO (Associationfor Osteosynthesis) 學派所推行的骨折內固定系統在理論、器械、器材和技術操作上均有創新。其主要內容是以骨折片之間的加壓作為基礎以取得牢固的固定,在術後可早期使用患肢,骨折愈合為一期愈合。但這樣也有局部骨萎縮及骨折愈合的塑形期不易完成而在取出內固定物後有再骨折的危險。理想的內固定盡管有復位準確,固定牢靠,便於早期活動等優點,但手術本身終究是較大的創傷,骨折部位的骨膜剝離,髓腔擴大等操作又不同程度地破壞瞭血運,影響骨折愈合。因此仍需掌握適應癥。在如下情況手術內固定應作為首選:①有利於骨折愈合,如股骨頸囊內骨折;②有利於簡化治療,如多發骨折;③有利於合並的神經血管損傷的修復;④有利於減少後遺癥發生的機會,如關節內骨折;⑤有利於不適合長期臥床的病人早期離床;⑥對嚴重開放骨折,需行軟組織修復者,內固定或外固定架各有利弊,但均強於單純外固定。固定是骨折治療中的中心環節,任何一種方法都有其可取之處,也必然存在缺點。骨折的情況十分復雜,因此,對固定方法的選擇隻能有一個原則,即用其長,棄其短或分別應用,或綜合應用,或分階段使用。

  功能鍛煉 骨折治療的開始即功能鍛煉的開端。上肢功能鍛煉的主要目標是充分恢復手的運用。下肢的主要功能為負重及行走,要求各關節保持充分的穩定和足夠的運動范圍。功能鍛煉的原則一是主動為主、被動為輔,絕對禁止暴力被動牽拉、懸吊、推拿等加重局部創傷的措施。二是區別有利和不利的主動活動。三是循序漸進。持續被動功能練習器(CPM)的應用,為更早期進行肢體鍛煉提供瞭有利的條件。

  開放骨折與閉合骨折的根本區別就在於覆蓋骨折部位的皮膚或粘膜破裂,骨折與外界相通,其病理變化更加復雜,治療更為困難。已污染傷口的存在,給骨折帶來瞭感染的危險,因此,開放骨折的治療必須建立在如何防止感染這一基礎上。治療的原則是:①正確辨認皮膚損傷的范圍及程度;②徹底清創;③采取有效的措施穩定骨折端;④采取有效的方法閉合傷口,消滅創面或遲延閉合;⑤合理使用抗生素。

  有關骨折研究的進展 對骨折愈合的研究多著重於探索其機理。弗羅斯特提出骨折修復代表一種對損傷的反應,屬於局部生物變化步調加速現象(RAP)。因此,骨折修復應視為局部組織氧張力改變及內分泌或神經分泌功能改變引起的繼發性變化。關於骨折後組織環境、細胞與細胞、細胞與基質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研究,使人們進一步認識到哪些因素可以使骨折處出現各種組織類型,以及它們在骨折修復中所起的作用。在骨折愈合的各階段,骨折端之間的細胞活動可分泌出多種生長因子,具有刺激間質細胞,使之分化為成軟骨細胞及成骨細胞的作用。烏裡斯特等並已分離出一種骨形態形成蛋白(BMP) ,起到誘導成骨的作用。這種骨誘導物質已能制備並提供臨床使用。

  在臨床上,由於固定是骨折治療三大原則中的中心環節,因此,臨床治療的進展也著重固定方法的創新。1960年代以來,各種新型的內固定器材和外固定器的研制,使治療效果有瞭明顯的提高,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得到瞭有效的統一。但新型器材也同時帶來瞭某些問題,例如:加壓固定造成的骨萎縮及遮擋效應等,有關學科已著手研究解決這些問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