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流通過人體所造成的結構破壞或功能紊亂。又稱電損傷。雷擊也是一種觸電。在開閉電閘,尤其是高壓電閘時迸發的火花可燒傷人體,但若人體無電流通過,則不能稱為觸電,隻是一種特殊的燒傷。觸電造成的結構破壞是電流通路上的組織燒傷。觸電造成的功能紊亂,輕者僅有觸電部位的麻木刺痛感或肌肉收縮、顫動;重者則呼吸、心跳停止乃至死亡。宣傳和普及安全用電知識以及對觸電的搶救方法,可減少觸電事故和雷擊災害;在觸電事故發生後,也可使傷患得到及時、正確的救護。

  病因和發病機理 電流通過人體時產熱,使其通路上的組織被燒傷。皮膚的電阻最大,產熱最多,可被燒焦、炭化。骨骼肌、心肌、周圍神經等可凝固、斷裂。血管內可形成血栓,血管壁變脆,可破裂而繼發出血。骨骼可壞死,腦組織可以發生軟化。上述結構破壞必伴功能喪失或紊亂。尚不足以引起燒傷的較弱電流,也可以使細胞膜內外的離子平衡發生變化,產生電泳、電滲等效應,從而影響神經、肌肉的功能活動。若影響到延髓的呼吸中樞可使之抑制或麻痹,導致呼吸停止、全身缺氧。最終,心跳也會因缺氧而停止。影響到心臟時可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簡稱心室纖顫),甚至心跳停止。心室纖顫是一種不規則而且無力的心肌舒縮活動,它不能推動血液循環。因此,存在心室纖顫時,呼吸行為雖仍存在,卻無血流把氧送往全身。數分鐘後,呼吸中樞和心臟本身也會因缺氧而停止工作。可見,無論是呼吸中樞麻痹還是心室纖顫,最終都因全身缺氧而導致死亡。病理解剖可見到全身組織缺氧的變化,如出血、淤點、水腫、變性等。因此,盡早開始並持續進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和心臟按摩(用手法有規律地擠壓心臟以維持血液循環),是對觸電者進行急救的有效措施。

  觸電後,傷害的嚴重程度取決於以下因素:①電流的種類和強弱:交流電引起的功能紊亂比直流電嚴重。其中又以頻率為50~60赫的交流電最危險。頻率達到2000赫以上則危險減小。頻率為10萬赫的高頻電流被用於理療。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強,損害也越重(見表)。②電壓和皮膚電阻:電流強度I(單位:安培)與電壓E(單位:伏特)和電阻R(單位:歐姆)的關系為:I=E/R。因此,電壓越高,接觸電源處皮膚的電阻越小,通過人體的電流就越強,危險性也就越大。幹燥皮膚的電阻可達5~100萬歐姆,潮濕的皮膚可降至1000~1500歐姆。③電流在人體內的通路:通過腦、延髓,或心臟的電流(例如從頭頂至足底或左手至右手),雖強度較弱亦可立即致死。隻流過肌肉、皮膚、骨等組織的電流(例如從一足至另一足),即使較強而造成嚴重的燒傷,也不一定有生命危險。④電流通過人體的時間:時間越長,損害越重。

不同電流強度的50~60赫交流電對人體的影響

  臨床表現 瞬時接觸低電壓、弱電流,僅在觸電部位有麻木刺痛感,迅即恢復正常。較重觸電的全身反應是神志喪失。有的可很快恢復正常;有的則呼吸停止而仍有心搏(呼吸中樞麻痹);有的脈搏消失,聽不見心音,但呼吸仍存(心室纖顫)。對後兩種情況若不及時處理,數分鐘內呼吸和心跳都會完全停止。

  電流進出人體處的皮膚可被燒傷。其邊界清楚,大部為圓形或橢圓形,直徑數毫米至數厘米不等,呈灰色或黃褐色,傷區皮膚幹燥、變硬,罕見水泡,毛發仍存。深部組織被燒傷的范圍比皮膚燒傷更廣。

  處理 急救的第一步是迅速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可根據現場情況,或關閉電門,或用絕緣的棍棒使傷者與電源分開。切勿直接用手去拉觸電人,否則援救人員也會被累及。

  傷者脫離電源後,如果呼吸不規則或停止,或測不到脈搏、心音,都應立即開始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摩(見心肺腦復蘇)。二者同時進行並一直堅持到呼吸心跳恢復或出現明顯的死亡根據為止。四肢僵硬(屍僵)或在皮下出現多數紫斑(屍斑)為死亡的證據。

  對觸電所致燒傷的局部治療原則與一般燒傷者相同。唯需註意其特點,即皮膚燒傷面積較小,而深部組織的燒傷較廣、較深,且有繼發出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