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壞敵地面或地下的堅固目標,秘密挖掘坑道至其下方或附近而實施的爆破。是攻堅爆破的一種。中國舊稱地道爆破。進攻戰鬥中,當時間、地質等條件允許時,用於破壞炮火不易摧毀、地面不易接近的目標。防禦時也可用於反坑道爆破。用於爆破的坑道,橫斷面一般為1×1.5米。坑道口通常選在儘量靠近目標的隱蔽地形上,以減少作業量。作業要秘密進行,並註意偽裝和防備敵方破壞坑道。火藥出現以後,一些國傢的軍隊在攻堅作戰中曾採用過坑道爆破。如1453年土耳其人圍攻君士坦丁堡和1552年俄俄國人圍攻喀山時,就采用瞭這種方法。1948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著名的臨汾戰役中,成功地開挖瞭兩條坑道。一條坑道長117米,裝填黑火藥6200千克;另一條坑道長115米,裝填黃色炸藥2500千克和硝銨炸藥500千克。引爆後將城墻炸開瞭兩條下口寬約34米的缺口,為攻城部隊打開瞭攻入臨汾城的通路。現代戰爭中,由於大規模破壞性武器的出現和炮兵、航空兵火力的增強,以及由於戰鬥的進程大大縮短,情況多變,因此,進攻戰鬥中采用坑道爆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已大為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