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渡河部隊順利構築和使用渡場而組織進行的警戒、水位測量、交通調整、救護打撈等勤務的總稱。警戒勤務由對空監視哨、地面警戒分隊、對空警戒分隊和水上巡邏隊、組實施。對空監視哨負責監視敵機活動,及時發出空情警報;地面和對空警戒分隊負責監視與消滅襲擾、破壞渡場的地面小股敵人和敵機;水上巡邏隊、組負責水上警戒,排除漂雷和漂流物。水位測量勤務由水位測量員實施,負責監視和測量水位的變化,預報水位的漲落趨勢。交通調整勤務由交通調整哨和嚮導員實施,負責監督和引導渡河部隊、、分隊按規定的路線、順序前出渡河;當遭敵襲擊時,引導他們就地疏散隱蔽。救護打撈勤務由救護打撈組、站實施,負責救護人員和打撈落水的器材、技術兵器和車輛等。渡場勤務分隊或人員,由渡場長根據構築與維護渡場的需要,適時組織派出。通常,警戒勤務分隊或人員、水位測量員、救護打撈組或站,在渡場構築作業開始時派出;交通調整哨、向導員,在渡場構築作業即將結束時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