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火藥、炸藥或其他裝填物,能對目標起毀傷作用或完成其他戰術任務的軍械物品。包括槍彈、炮彈、手榴彈、槍榴彈、航空炸彈、火箭彈、導彈、魚雷、水雷、地雷等,以及用於非軍事目的的禮炮彈和狩獵、射擊運動的用彈。

  軍用彈藥的組成 一般由戰鬥部、投射部和穩定部等部分組成:①戰鬥部。是各類彈藥的核心部分,用於毀傷目標。典型的戰鬥部含殼體(彈體)、裝填物及引信。殼體為戰鬥部的本體;裝填填物為毀傷目標的能源物質或戰劑。常用的裝填物有普通炸藥、煙火藥,還有生物戰劑、化學戰劑、核裝藥及其他物品;引信用於適時引爆裝藥,以充分發揮戰鬥部的作用。常用的引信有觸發、非觸發、時間三種基本類型。戰鬥部按其作用,分為殺傷、爆破、穿甲、破甲、碎甲、燃燒等種類。此外,還有用於照明、發煙、宣傳、電子幹擾、偵察、傳遞信號及指示目標等特種戰鬥部。②投射部。大多含有發射藥或推進劑,用於提供投射動力。槍彈、炮彈的投射部為裝有發射藥的彈殼、藥筒或藥包;火箭和魚雷的投射部則為自身的推進系統。③穩定部。用以保證飛行穩定,以提高射擊精度和發揮彈藥威力。常用的有尾翼式和旋轉式兩種。此外,某些彈藥還有制導部分,用以導引或控制戰鬥部進入目標區。

  射擊式彈藥 用身管武器發射的槍彈、炮彈,稱為射擊式彈藥。常以身管發射武器的口徑標示大小。它具有初速大、射擊精度高、經濟性好等特點,是應用最廣泛的彈藥。主要用於壓制敵人火力,殺傷有生目標,摧毀工事、坦克和其他技術裝備。為增大射程,除應用火箭增程技術和采用脫殼彈結構外,還研制瞭底部排氣彈及各種低阻力外形的遠程炮彈。20世紀70年代研制成功的末段制導炮彈,可在遠距離上準確命中坦克等目標。

  自推式彈藥 本身帶有推進系統的導彈、火箭彈、魚雷等,稱為自推式彈藥。近程導彈多用於對付坦克等戰術目標。中、遠程導彈常裝核彈頭,主要用於打擊戰略目標。火箭彈的發射裝置比較簡單,可多發聯裝,因而火力猛,突襲性強,適於作為壓制兵器對付面目標。輕型火箭彈可用便攜式發射筒發射,適於步兵反坦克作戰。魚雷一般用熱動力或電力驅動,帶有制導系統,用於對付各種艦艇。

  投擲式彈藥 航空炸彈、手榴彈等稱為投擲式彈藥。通常沒有投射部,可直接從飛機上投放,或用人力投擲。航空炸彈常用質量(千克)標示量級,戰鬥部容量大,裝填物較多,主要用於轟炸重點目標或對付集群目標。手榴彈為單兵攜帶,用於對付有生目標或輕型裝甲目標。

  佈設式彈藥 地雷、水雷等稱為佈設式彈藥。可用空投、炮射、火箭或人工等方式佈設,用以毀傷敵人的步兵、坦克或艦艇。當目標碰觸或接近時,引信受壓或受感,使裝藥爆炸;也可遙控引爆。

  核彈、化學彈和生物彈是特殊類型的彈藥。具有大面積的殺傷破壞能力和污染環境的能力。核彈以梯恩梯當量(噸)標示量級。

  發展趨勢 采用新炸藥、新材料,研制新引信,探索新的毀傷原理,以提高彈藥威力;研制復合作用戰鬥部,增加單發彈藥的多用途功能;發展集束式、子母式和多彈頭戰鬥部,提高彈藥打擊集群目標和多個目標的能力;在航空炸彈和炮彈上加裝簡易的末段制導系統,提高彈藥對點目標的命中精度;采用高能發射藥,改善彈的外形或探索簡易的增程途徑,以增大彈藥的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