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者於1928年5月3日,在濟南屠殺中國外交官員和軍民的事件。又稱“五三慘案”。1928年春,蔣介石打著統一的旗號,出兵北伐奉系軍閥張作霖。日本帝國主義者為防止英美勢力進入華北,不讓蔣介石國民黨“統一”東三省,並企圖乘中國軍閥混戰之機,佔領山東,恢復華盛頓會議以前日本在山東的全部特權,於4月19日召集緊急臨時內閣會議,通過瞭“第二次出兵山東案”,藉口保護日僑對中國再次進行武裝幹涉。

  5月1日,北伐軍佔領濟南,日軍擅擅捕中國士兵,尋釁槍殺北伐軍運輸隊長。3日,日軍向中國軍隊駐地大舉進攻,收繳中國軍隊的槍械,甚至公然破壞外交慣例,沖進國民政府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公署,將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全體職員捆綁後,用刺刀將蔡的耳鼻舌頭削去,又挖去眼睛,然後用機槍射擊,蔡公時、張麟書等十七人慘遭殺害。蔣介石卻下令北伐軍“忍辱負重”,撤出濟南,繞道北伐,但日軍並不罷休,氣焰更加囂張。7日,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福田彥助向蔣介石提出最後通牒,要求懲辦北伐部隊有關軍事長官;完全解除與日軍對峙的北伐部隊的武裝;北伐部隊撤離濟南及膠濟路兩側二十華裡以外,等等,並限十二小時以內答復。蔣介石在泰安車站接到通牒後,立即草擬答復條件六條,除第二條未予接受外,其餘各條均允照辦,並派熊式輝、馬傢倫連夜馳赴濟南日軍司令部交涉,日方又謬稱期限已過,拒絕談判。

  8日拂曉,福田下令重炮攻城,11日濟南陷於敵手,日兵進城奸淫虜掠,無所不為,又將街上市民趕至一處,作刺殺目標取樂。日軍為瞭消滅罪證,把中國軍民的屍體用麻袋包裹後,運至青島,投入海中,有的活埋或澆汽油焚燒。不及撤出的數百名傷員也全部被日軍屠殺。據世界紅十字會濟南分會查明:“濟案”死亡六千一百二十三人,傷一千七百餘人,財產損失兩千九百五十七萬元。慘案發生後,1928年7月,中日雙方就濟南慘案進行談判,日本代表否認日軍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行,反而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兇。南京市民聞訊後搗毀瞭主持談判的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的住宅,對國民政府的投降外交表示憤慨。於是談判改為秘密進行,至1929年3月28日雙方簽訂《議定書》,宣稱“中日兩國所受之損害問題”俟雙方“實地調查決定”,後亦無結果。1929年日軍撤出濟南。

1928年5月3日,日軍炮轟濟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