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為把緬甸變為其殖民地而在1824~1885年間發動的3次侵緬戰爭。

  第一次侵緬戰爭(1824~1826) 早在1647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就在緬甸的錫裏安(亦名沙廉)建立商館。1687年,又一度侵佔緬甸的尼格萊斯島。1740年,爆發緬甸孟族起義。英國插手緬、孟人之間的鬥爭。1743年,孟人軍隊搗毀瞭錫裏安的英國商館。1759年,緬王雍籍牙收復尼格格萊斯島。英國不甘心自己的勢力被逐出緬甸,1795~1811年間,先後六次派出使者到緬甸活動。企圖誘迫緬甸簽訂不平等條約,但始終沒有得逞。拿破侖戰爭結束後,英國進一步擴大對亞洲的侵略。1819年,應阿薩姆大臣的請求,緬甸軍隊幫助阿薩姆平叛。一些阿薩姆人逃亡到英屬印度,英國乘機唆使緬軍向阿薩姆發動進攻。1822年,緬甸派班都拉率部進入阿薩姆。1812年,應曼尼普爾王子馬其新的請求,緬軍進入曼尼普爾協助平定內亂。1813年,立馬其新為王。1819年,緬王孟既登位,馬其新沒有親自前往朝賀,緬軍開進曼尼普爾。馬其新率眾逃到卡恰爾。1823年2月,英軍越界侵占納夫河口的刷浦黎島。1823年9月23日,緬軍反擊,把該島奪回。同年11月,在阿薩姆的緬軍向卡恰爾進軍。英國宣佈卡恰爾及其北邊的賈因提亞為自己的“保護國”。英國借口緬甸威脅英屬印度的安全,在1824年3月5日對緬發動第1次侵略戰爭。英軍采用的聲東擊西的戰術,先在西線阿拉幹地區挑起沖突,把緬軍主力吸引到西戰場,然後英海軍主力乘虛在南線登陸。緬甸人民在西戰場和南戰場同時抗擊英國侵略。坎貝爾指揮的英海軍在仰光登陸後遭到圍困,傷亡慘重(見彩圖)。班都拉將軍犧牲後,英軍很快就侵占卑謬。1826年2月,進占蒲甘和楊達波。2月24日,緬甸政府被迫簽訂楊達波條約。條約規定,緬甸交出1000萬盧比的賠款,承認曼尼普爾、卡恰爾、賈因提亞為英國領地,把丹那沙林、阿薩姆和阿拉幹割讓給英國。這是緬甸歷史上第1個喪權辱國的條約。這次戰爭不僅加深瞭封建專制統治的危機,也使緬甸開始瞭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苦難歷程。英國殖民者和緬甸人民之間的民族矛盾成瞭緬甸社會的主要矛盾。

英緬戰爭--仰光之役(1824)

  第二次侵緬戰爭(1852) 在人民反英情緒影響下,緬王孟坑(1837~1846)宣佈不承認楊達波條約,拒絕同英印殖民當局就簽訂新的商約進行談判,使東印度公司的代表在1840年撤離緬甸。1851年,仰光市長處罰瞭兩名違法的英國船長。為瞭擴大商品市場,掠奪更多的工業原料,英國利用這一事件,借口緬甸虐待英商,發動瞭第2次侵緬戰爭。同年11月17日,印度總督達賀胥侯爵 J.A.B.拉姆齊派海軍準將蘭伯特率艦隊到緬甸挑釁。1852年2月18日,達賀胥侯爵向緬甸發出最後通牒,要緬甸政府負擔蘭伯特艦隊從印度到仰光所耗費用,仰光市長要向被處罰的英國船長賠禮道歉,賠償損失。4月1日,戈德溫率領的英印殖民軍隊向緬甸發動進攻。英軍趕在雨季到來之前搶占緬甸南部沿海城市和三角洲地區,10月進占卑謬,12月推進到美荻。12月20日,達賀胥侯爵宣佈,下緬甸為英國殖民地。K.馬克思當時指出:“英國在東方進行的歷次征伐,哪一次也比不上征伐緬甸這樣師出無名。”(《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228頁)

  第三次侵緬戰爭(1885) 19世紀70年代後,世界主要資本主義國傢開始向帝國主義過渡。瓜分世界的鬥爭進一步加劇。為瞭通過緬甸侵略中國雲南,英國也加緊對緬甸的侵略。英資孟買-緬甸貿易公司在緬甸采伐柚木,謊報產量,偷漏大量稅款。1885年8月,緬甸政府宣佈,該公司要交出罰款230萬盧比,否則,將公司財產沒收。英國殖民者不服判決,硬要把這一案件交給印督仲裁,緬甸政府嚴正拒絕。10月22日,印督向緬政府發出最後通牒,要緬政府允許英國外交代表帶衛隊進駐曼德勒並可以自由覲見緬王,柚木公司案件交印督仲裁,緬甸要協助英國人從八莫到中國雲南進行貿易,緬甸外交要受英監督、緬政府沒有完全答應這些要求。英國又借口緬甸迫害英商,在11月14日向緬發動瞭進攻。11月26日進占阿瓦,27日占領實皆,28日進占曼德勒。1886年元旦,英印總督達弗林和阿瓦侯爵 F.T.H.-T.佈萊克伍德宣佈整個緬甸為英國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