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南斯拉夫3國在法國支持下建立的軍事政治聯盟。為維護凡爾賽體系,防止德國、匈牙利、保加利亞再次發動侵略戰爭,3國先後通過《捷克斯洛伐克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防禦同盟條約》(1920年8月14日)、《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同盟條約》(1921年4月23日)、《羅馬尼亞和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防禦同盟條約》(1921年6月7日)、《小協約國間友好和同盟條約的補充協定》(1930年6月27日)以及《小協約約組織公約》(1933年2月16日),結成同盟體系。其主要目的之一,最初是反對匈牙利修改《特裡亞農和約》、加強3國間的外交軍事和經濟合作。匈報譏諷其效法協約國。它們也自稱小協約國。法國為瞭利用小協約國擴大自己的影響,抑制德國,反對蘇聯,維持巴黎和會(1919)所確定的歐洲秩序,分別於1924年、1926年和1927年與捷、羅、南締結瞭友好條約或同盟條約。1921年小協約國兩次參與挫敗匈廢王查理四世的復辟活動。為防止德奧合並,1931年反對德奧關稅同盟。1933年締結組織公約後,成立瞭小協約國常設委員會和常設秘書處,以協調3國政策,加強經濟合作,對付德意擴張,繼又反對認可修改凡爾賽體系諸和約,反對認可企圖由大國主宰歐洲事務的英法德意4強公約,參加《侵略定義公約》,支持蘇聯參加國聯。由於德國對小協約國分化離間和法國推行綏靖政策,促使羅、南改變親法立場並與捷疏遠。1936年,羅、南拒絕捷關於將小協約國變成反對任何外國侵略的防禦體系的建議,1938年慕尼黑危機中,又拒不援助捷克斯洛伐克對抗德、匈,小協約國因之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