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主持編撰的明朝典籍。內容是為鞏固朱明皇權而對其後世子孫的訓戒。初名《祖訓錄》。始纂於洪武二年(1369),六年書成,朱元璋為之作序。命禮部刊印成書。九年又加修訂。二十八年重定,更名為《皇明祖訓》,並將首章的《箴戒》改稱《祖訓首章》。

  全書目有十三:①首章。前有四款,分述禁用酷刑、禁立丞相、對犯法皇親國戚的處置及對四方各國的方針,其後是關於敬天法祖等問題的言論。②持守。自述持身之道,強調節儉。③嚴祭祀。認為祭祀祀貴在精誠,並敘述祭祀的準備程序。④謹出入。告誡後代帝王不要輕易動止。⑤慎國政。主要講帝王須廣有耳目,同時規定官員、士、庶人等不得枉議大臣。⑥禮儀。分述祭祀、奉使王府、進賀表箋、親王朝覲、親王在國等禮儀。並為東宮及親王府各擬名二十字,令其子孫順序使用。⑦法律。包括對皇太子和親王的處分辦法。⑧內令。規定皇後不得幹預外政,宮闈當謹內外。⑨內官。分述內官職掌、品秩和內官機構的設置。⑩職制。先敘述封爵的程序和規格,規定郡王子孫有文武材者,可考驗授官;次述宗人府及王府官的設置。兵衛。分王國軍隊為守鎮兵和防衛兵,遇警並從王調遣;同時規定親王儀仗。營繕。規定諸王宮室格式,不得超越。供用。包括朝覲時沿途人役物料的支給和每歲常用兩部分。

《皇明祖訓》

  該書雖稱傢法,卻是研究明初政治和明初各項制度,特別是洪武時期的職官、親藩、後妃、宦官等制度的重要史料。對研究朱元璋的思想體系和倫理觀念也有一定的價值。北京圖書館現存《祖訓錄》明抄本和《皇明祖訓》明刻本。臺灣出版的《明朝開國文獻》和日本出版的《皇明制書》等書中也有收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