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由美國發起在華盛頓召開的以協調海軍軍備和對華關係為主題,進行重新瓜分勢力範圍的國際會議。參加會議的有美、英、法、日、中、意、比、荷、葡共九國。中國北京政府派施肇基、顧維鈞、王寵惠、伍朝樞為全權代表出席。會上,美、英等國為限制日本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擴張和在中國的獨佔局面,進行瞭激烈的爭辯,也為各自的利益,進行瞭某些妥協。1921年12月13日,美、英、法、日簽訂《關於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也稱《四國公公約》),決定共同維護在這些地區的統治地位。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簽訂《限制海軍軍備條約》(即《五國條約》),規定五國的海軍主力艦的噸位為5、5、3、1.75、1.75之比。條約使美國的海軍處於領先地位。同日與會各國還簽訂《九國公約》,共分九條,其核心是中國對各國“門戶開放”。會議無視中國代表提出的關稅自主、取消領事裁判權、撤退外國駐軍和收回租界、租借地等正當要求,卻迫使中國在會外與日本談判並簽定《解決山東懸案條約》及《附約》,強使中國將膠州灣地區辟為商埠,向各國開放。這次會議使中國進一步陷入半殖民地的地位,也為美國在遠東和太平洋地區的擴張提供瞭有利條件。

參加華盛頓會議的中國代表團出發時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