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為強迫突尼斯侯賽因王朝接受其“保護”所簽訂的條約。1881年4月24日法國藉口突尼斯邊境的部落襲擊瞭它所控制的阿爾及利亞,派遣陸軍3萬多人從阿爾及利亞攻入突尼斯。法國海軍陸戰隊8000人攻陷瞭比塞大,威脅首都突尼斯城。5月12日,法軍包圍瞭穆罕默德六世貝伊的巴爾杜王宮,法軍統帥向貝伊宣讀瞭早在巴黎草擬的條約文本,迫使他簽字接受法國的“保護”。這就是巴爾杜條約。條約規定,根據“維持治安”的需要,法軍可任意佔領突尼斯各地。法國管理突尼斯的財政;法國尊重突尼尼斯和列強已訂的條約,但今後突尼斯事先未與法國協商,不得進行外交活動等。1956年3月20日,法國宣佈廢除巴爾杜條約,承認突尼斯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