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以來中國古籍對大陸疆域以外海洋的合稱。對東、西洋的範圍的劃分有個認識發展過程,其概念因時代、載籍不同而有區別。13世紀末,徐明善的《天南行紀》和周達觀的《真臘風土記》已提及“西洋”之名,成書於元大德八年(1304)的《南海志》是迄今所知最早同時提及東洋、西洋的著作。依該書所記,元代的東、西洋應以中國雷州半島-加裡曼丹島西岸-巽他海峽為分界。加裡曼丹島和爪哇島及其以東的海域、地區為東洋,其中爪哇島、加裡曼丹島南部、蘇拉威西島、帝汶島直至馬魯古群島一帶被稱稱為大東洋,加裡曼丹島北部至菲律賓群島被稱為小東洋。西洋指加裡曼丹以西至東非沿岸的海域和地區,其中又以馬六甲海峽為界而分為大西洋和小西洋。今南海西部謂之小西洋,印度洋當即大西洋。這種劃分自元代至明代中期沒有多大變化,鄭和下西洋時所說的“西洋”,實際包括瞭上面提到的大、小西洋。但汪大淵的《島夷志略》等則以西洋名國,專指印度南部一帶。

  明末清初,東、西洋的范圍與概念又有變化。明張燮成書於萬歷四十五年(1617)的《東西洋考》總結瞭長期以來舟師、水手的航海經驗,明確提出應以加裡曼丹島北部的文萊一帶為界,來劃分東、西洋,《明史》基本上沿襲其說。這一時期東洋的范圍逐漸東移,原來的小東洋被稱為東洋,而臺灣、琉球一帶則被稱為小東洋。至於元代稱為大東洋(爪哇島至馬魯古群島一帶)則被改稱為西洋的范圍。同時西洋的范圍亦漸西移,原來的大西洋(今印度洋一帶)被稱為小西洋,印度沿岸的果阿等地因被稱為小西洋國,而大西洋一詞則逐漸用以稱呼今歐、美之間的廣闊海域或地區。

  隨著東洋、西洋范圍分別向東、西兩方推移,明嘉靖年間(1522~1566)開始出現南洋之名,專指中國正南方以外地區和海域。鄭若曾等所撰之《籌海圖編》、《海運圖說》已把今東南亞一帶稱為南洋。此後,由於東西方交往的增多,中國地理科學水平的提高,清末大東洋、小東洋、小西洋等名稱即漸廢棄不用。鴉片戰爭以後,東洋往往專用於稱呼日本或其附近的海域和地區,西洋則成為今大西洋一帶的專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東洋、西洋及南洋等名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