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1921~1927年間發表的兩部史學理論和方法論的專著。《中國歷史研究法》是1921年梁在天津南開大學演講的講稿。內分《史之意義及其範圍》、《過去之中國史學界》、《史之改造》、《說史料》、《史料之搜集與鑒別》、《史跡之論次》等六章。闡述史學研究的意義、物件和任務,總結中國過去的史學,分析史料的種類,論述史料的搜集、鑒別和整理的方法。《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是1926年10月至1927年5月梁在北京清華學校演講的講稿,為《中國歷史研究法》的補充,內分《總總論》、《分論》兩部。《總論》註重理論的說明;《分論》註重專史的研究,尤偏重於各種專史的作法。主張拋棄“因果律”,否定原先承認的歷史發展有規律可尋的觀點。

  《中國歷史研究法》單行本出版前,曾於1921年11月15日起在《改造》雜志上陸續刊佈。1922年1月以《中國文化史稿》第一編為副題,由商務印書館初版發行,至1947年共印七版,收入《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七十三。《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編》1933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至1947年共印六版,收入《飲冰室合集》專集之九十九。1987年9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重新標點整理,合印出版。因為梁啟超的史學思想在20年代有一定的代表性,兩書問世以來,流傳頗廣,影響甚大,被譽為治國史者的指南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