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劉徹為削弱諸侯王勢力而頒行的一項重要法令。西漢自文、景兩代起,如何限制和削弱日益膨脹的諸侯王勢力,一直是封建皇帝面臨的嚴重問題。文帝時,賈誼鑒於淮南王、濟北王的謀逆,曾在《治安策》中提出“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其具體辦法是,令諸侯王各分為若幹國,使諸侯王的子孫以次分享封土,地盡為止;封土廣大而子孫少者,則虛建國號,待其子孫生後分封。文帝在一定程度上接受瞭這一建議,但沒有完全解決問題。漢景帝劉啟即位後,採納晁錯的建議削藩,結果吳楚七國以武裝叛亂相對對抗(見吳楚七國之亂)。景帝迅速平定瞭叛亂,並采取一系列相應的措施,使諸侯王的勢力受到很大的削弱。但至武帝初年,一些大國仍然連城數十,地方千裡,驕奢淫逸,阻眾抗命,威脅著中央集權的鞏固。因此,元朔二年(前127),主父偃在向武帝的上書中提出瞭新的建議。漢初,諸侯王的爵位是由嫡子繼承的,庶出的子孫沒有繼嗣的資格。主父偃認為,諸侯骨肉子弟無尺地之封,仁孝之道就得不到播揚。因此建議令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為列侯。這樣,名義是上施德惠,實際上是剖分其國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這一建議既迎合瞭武帝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為武帝所采納。同年春正月,武帝制詔禦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這就是“推恩令”。

  推恩令下達後,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為列侯。《漢書·王子侯表》所記載的王子侯,大部分是在元朔年間受封的。由於實行推恩令,河間王國先後分為茲、旁光等十一個侯國,淄川王國分為劇、懷昌等十六個侯國,趙王國分為尉文、封斯等十三個侯國。此外,城陽、廣川、中山、濟北以及代、魯、長沙、齊等諸侯王國也都分為幾個或十幾個侯國。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這樣,漢朝廷不行黜陟,而蕃國自析。其後,王國轄地僅有數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