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領導廣大農民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運動。舊中國的土地制度極不合理,占農村人口總數不到10%的地主、富農約佔有農村70~80%的耕地,他們以此殘酷地剝削農民,而占農村人口總數90%以上的貧農、雇農和中農,則隻佔有20~30%的耕地,他們終年辛勤勞動,卻不得溫飽。這是舊中國貧窮落後的主要根源之一。中國共產黨為打倒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務,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就領導農民開展打倒土豪劣紳和反對重租、重重息、重押、重稅等鬥爭。十年內戰時期,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分田地的鬥爭和查田運動,實行土地革命。抗日戰爭時期,為建立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以減租減息的政策代替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解放戰爭時期,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奪取全國勝利的基本保證。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簡稱《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亦稱《五四指示》),把抗日戰爭時期削弱封建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消滅封建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獲得瞭廣大農民的擁護,他們踴躍參軍參戰,支援前線,鞏固解放區,積極配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粉碎國民黨反動派的軍事進攻。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制定瞭《中國土地法大綱》,並於10月10日經中共中央批準正式公佈。其中規定:“廢除封建半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鄉村農會接收地主的牲畜、農具、房屋、糧食及其它財產,並征收富農上述財產的多餘部分”;“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此外,對若幹特殊土地財產及分配中若幹特殊問題的處理辦法、土地改革執行機關及保護工商業等,也作瞭具體規定。

  《土地法大綱》的公佈,明確瞭土地改革的方向和辦法。各大解放區還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瞭實行《土地法大綱》的補充條例。接著在各解放區迅速掀起瞭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群眾運動的高潮。1947年12月,毛澤東發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1948年1月,任弼時發表《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糾正土改運動中的“左”的偏向。1948年4月1日,毛澤東在晉綏幹部會議上講話,提出土地改革的總路線是: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這樣,中國共產黨在解放戰爭時期的土地政策就更加完備、土地改革運動就更加健康地發展。土地改革運動滿足瞭農民的土地要求,激發瞭群眾的革命熱情,使解放戰爭獲得瞭政治、經濟和軍事力量的源泉,有力地保證瞭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

解放區農民擁護《土地法大綱》

  解放戰爭時期,全國已有一億四千五百萬農業人口的地區實行瞭土地改革,消滅瞭封建剝削制度,做到瞭耕者有其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在擁有三億一千萬人口的新區進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9月為止,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及臺灣省外,全國普遍實行瞭土地改革。

  

參考書目

 郭緒印:《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的土地改革》,《中共黨史研究論文選》,下冊,湖南人民出版社,長沙,1984。

 董志凱:《解放戰爭時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大學出版社,北京,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