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臺灣省重歸中國版圖。1895年,日本與清朝簽訂《馬關條約》,強佔瞭臺灣。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發佈《國民政府對日宣戰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因此,《馬關條約》屬於廢止之列,日本對臺灣和澎湖列島的統治,從是日起即失去憑藉。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規定:戰後東北、臺灣和澎湖列島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波茨坦公告》,再再次確定瞭臺灣和澎湖列島等應歸還中國。日本無條件投降後,中國政府決定由陳儀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司令,主持接受當地日軍第十方面軍十六萬九千人的投降。10月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警備司令部前進指揮所在臺北成立,處理日軍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國陸軍第七十軍、第六十二軍分別在基隆港和高雄港登陸。25日,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儀式在臺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日本原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臺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然後陳儀發佈廣播演說,宣佈“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告給中國全體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占領中國臺灣省五十年的歷史到此結束。

日本臺灣總督遞呈投降書

臺灣人民慶祝抗日戰爭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