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趙匡胤

  宋代開國皇帝。960~976年在位。年號先後為建隆、乾德、開寶。涿郡(今河北涿縣)人。後周時因戰功升任殿前都點檢,統率禁軍。959年,後周世宗柴榮病逝,繼位的恭帝柴宗訓隻有七歲。960年正月,趙匡胤通過陳橋兵變奪取後後周政權,建國號宋,仍都開封(東京)。

  宋太祖在平定李筠和李重進叛亂,穩定內部統治之後,繼續進行周世宗開始的統一事業。他遵循先南後北、先易後難、各個擊破的方針,於乾德元年(963)滅荊南和湖南,乾德三年滅後蜀,開寶四年(971)平南漢,開寶八年滅南唐。至此,除吳越、北漢和漳、泉二州外,五代十國時的各個割據政權全被消滅。

  宋太祖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瞭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建立瞭由皇帝直接掌握的龐大的軍隊和官僚機構。

  宋太祖即位不久,就以優厚的俸祿為條件,解除瞭曾幫助他奪取政權的禁軍高級將領石守信、王審琦、高懷德等人的兵權。提拔一些資歷較淺、容易駕馭的人充當禁軍將領。接著取消禁軍最高統帥殿前都點檢、副都點檢的職務,由殿前都指揮使司、侍衛馬軍都指揮使司、侍衛步軍都指揮使司分別統領禁軍,各不相屬(見三衙)。並由樞密院掌管全國軍隊的調動、招募、廩給、訓練、屯戍、揀選、遷補等軍政。三衙統率禁軍,但無發兵權,樞密院雖有發兵權,但不統率軍隊,兩者互相牽制,皆聽命於皇帝。宋太祖把約一半禁軍部署在開封及近畿,另一半屯駐外地,使內外相維,互相制約。經常調換軍隊的將領,並實行更戍法,定期換防,不使將領與士兵之間、軍隊與某一地方之間發生深厚的關系。他還實行養兵政策,每遇災荒,就大量招募破產農民當兵,以防止農民起義。

  為瞭防止“君弱臣強”,他削弱瞭宰相的職權。宰相經常不止一人,在宰相之下還設參知政事若幹人。另外又設置樞密使,以分取宰相的軍政大權;設置三司使,以分取宰相的財政大權。為瞭避免再現藩鎮跋扈的局面,他采納趙普“稍奪其權,制其錢谷,收其精兵”的建議,取消節度使兼領附近數州(支郡)的制度,從平定荊南、湖南開始,每消滅一個割據政權,規定所屬各州都歸中央管轄,然後逐步將節度使從地方調到開封擔任沒有實職的閑官,由中央派遣文臣任知州、知府,一般是三年一任。各州(府)還設置通判,監督、牽制州(府)長官。為瞭選拔合格的官員,他沿襲隋唐以來的科舉制,晚年還親自在講武殿主持考試,以後殿試成為制度,科舉及第的人都成瞭“天子門生”。乾德三年,他下令各州,賦稅收入除留一小部分作必要開支外,其餘全部上繳中央政府,調運到開封或指定地點。他還派遣使者到各地選擇身強力壯、能征善戰者收補禁軍,使州郡兵力不能與中央抗衡。宋太祖對遼的目標是收回被後晉石敬瑭割讓的燕雲十六州(見幽薊十六州),爭取用金帛贖買,在位期間與遼沒有發生大的沖突。對割據夏州(今內蒙古烏審旗南白城子)的黨項拓跋氏,持優容態度。

  宋太祖的一系列措施,基本上結束瞭唐安史之亂以來持續兩百年的藩鎮割據局面,鞏固瞭趙宋王朝的統治,具有進步意義。但是,他用“分化事權”的辦法防止大臣專擅,結果形成疊床架屋的官僚機構;他用兵無常帥、將從中馭的辦法防止軍隊叛變,結果削弱瞭軍隊的戰鬥力;他把主要精力集中於防制“內患”上,必然采取“守內虛外”的方針。宋太祖“以防弊之政,作立國之法”,必然給後世造成一系列弊政。

  

參考書目

 張傢駒:《趙匡胤傳》,江蘇人民出版社,南京,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