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宋、西夏、金政權各在接界地點設置的互市市場。榷場貿易是因各地區經濟交流的需要而產生。對於各政權統治者來說,它還有控制邊境貿易,提供經濟利益,以及安邊綏遠的作用。所以榷場的設置,常因各政權間政治關係的變化而興廢無常。宋太宗趙炅時期,宋遼間就已在宋境的鎮州(今河北正定)等地設置榷場,不久即因宋遼戰爭而罷。澶淵之盟後,宋遼之間,主要有在宋境的雄州(今河北雄縣)、霸州(今河北霸縣)、安肅軍(今河北徐水)、廣信軍(今河北徐水西)等河北四榷場,以及遼境的新城(今河河北新城東南)榷場。宋夏之間,先於景德四年(1007)在保安軍(今陜西志丹)置榷場互市,後來又在鎮戎軍(今寧夏固原)等地置榷場。在宋仁宗趙禎、宋神宗趙頊等各朝,都曾因戰爭而一度廢罷。遼夏間則有在遼境的振武軍(今內蒙古和林格爾西北)榷場。金朝立國,於1141年與南宋訂立和約,劃定疆界(見紹興和議)。此後,雙方先後在宋境的盱眙軍(今江蘇盱眙)、光州(今河南潢川)、安豐軍花靨鎮(今安徽壽縣西北)、棗陽軍(今湖北棗陽),以及金境的泗州(今江蘇境內),壽州(今安徽鳳臺)、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河南唐縣)、鄧州(今河南鄧縣)、潁州(今安徽阜陽)、息州(今河南息縣)、鳳翔府(今陜西鳳翔)、秦州(今甘肅天水)、鞏州(今甘肅隴西)、洮州(今甘肅臨潭)等地置立榷場。金夏間榷場則主要在金境的蘭州(今甘肅蘭州)、保安州(今陜西志丹)、綏德州(今陜西綏德),以及東勝州(今內蒙古托克托)、環州(今甘肅環縣)等地。此外,遼朝於保州(今遼東丹東市東)等地,金朝於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西北過腰帶、銀甕口等地亦設有榷場,與高麗及周邊民族開展互市貿易。

  榷場貿易,中原及江南地區向北方輸出的主要是農產品及手工業制品,如糧食、茶葉、佈帛、瓷器、漆器,以及海外香藥之類。遼、金、夏地區輸往南方的大宗商品則有牲畜、皮貨、藥材、珠玉、青白鹽等。互市商品種類的不同反映瞭南北方各自生產發展水平及其特點。

  榷場貿易受官方嚴格控制。官府有貿易優先權。榷場領轄於所在地區的監司及州軍長吏,又另設專官,稽查貨物,征收商稅。榷場商稅是官府一筆不小的財政收入。還有官牙人評定貨色等級,兜攬承交,收取牙稅。宋金榷場制度,小商人十人結保,每次攜一半貨物到對方榷場交易。大商人悉拘之,以待對方商賈前來。交易雙方須由官牙人從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觸。各政權對榷場交易的商品種類也有嚴格規定。如北方的戰馬,南方的銅鐵、硫磺、焰硝、箭笴之類軍用物資,一般都嚴禁出境。

  雖然當時民間走私貿易十分活躍,榷場貿易仍是隸屬於不同政權的地區之間經濟交流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