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夜暗條件實施的作戰。夜間作戰,有利於隱蔽行動企圖,減少傷亡,出奇制勝。善於夜戰的軍隊,常能戰勝裝備佔優勢的敵人。

  簡史 夜戰是隨著武器、裝備的改進而發展的。冷兵器時代,軍隊常在夜幕的掩護下,以肅靜的行動秘密接敵,摸營劫寨。火器出現後,特別是線膛槍和速射武器運用於戰場,夜戰多以偷襲與強攻相結合的方法進行。隨著照明器材和雷達的廣泛使用,軍隊在夜暗條件下觀察、射擊和機動的能力有瞭明明顯提高,夜戰的規模和縱深增大。紅外、微光、熱成像等現代夜視器材裝備軍隊後,給夜間作戰提供瞭更為有利的條件。充分利用夜視器材、電子器材,並與敵方夜視器材,電子器材作鬥爭,成為夜戰的一項重要內容。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夜戰 早已形成傳統戰法之一。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工農紅軍經常利用夜幕作掩護,擺脫強敵的跟蹤,或乘敵人疲勞、不備、分散等有利時機,以偷襲、奔襲等手段,擇其一部予以殲滅。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新四軍在敵後遊擊戰中,常利用夜暗開展破襲戰,摧毀敵據點,破壞交通線,襲擊車站、碼頭、機場等重要目標,靈活機動地打擊敵人。如1937年10月,八路軍第129師769團以1個營為突擊隊,夜襲陽明堡日軍機場,焚毀敵機24架,殲敵100餘人。解放戰爭時期,人民解放軍的夜戰規模擴大,手段增多,除采用偷襲外,強攻成為夜戰的重要手段。1948年,華東野戰軍第3縱隊的1個營在突破洛陽東門的戰鬥中,在火力的掩護下,利用夜暗,采取連續爆破、分段突擊和交替前進的方法,完成瞭突破任務。1949年4~5月間的渡江戰役,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第三野戰軍和第四野戰軍一部,以木帆船為主要渡江工具,在強大炮火掩護下,利用夜暗,在600餘公裡的正面上,先後突破國民黨軍的長江防線。抗美援朝作戰中,中國人民志願軍常以夜戰殲滅敵人。進攻時,多在夜間或黃昏發起攻擊,一舉突破敵人防禦,迂回包圍,力求速決殲敵。一旦夜間不能解決戰鬥,晝間繼續作戰,攻殲被圍之敵。防禦時,主要依靠夜間增強力量、加修工事、補充彈藥,或利用夜暗廣泛實施反擊、反沖擊和陣前出擊,大量殺傷和消耗敵人,改善防禦態勢。

  夜戰的基本要求 主要是:①具有機智勇敢的戰鬥精神,良好的夜間戰鬥技能和獨立作戰能力;②進行周密準備,完善各種戰鬥保障;③熟練使用夜視器材、照明器材,並積極與敵夜視器材、照明器材作鬥爭;④適當縮小各梯隊的間隔距離;⑤避免復雜的變更部署和機動;⑥指揮所、炮兵群適當靠前配置;⑦進攻時,準確掌握進攻方向,充分利用地形和其他條件,秘密迅速地接近敵人,突然發起攻擊,大膽實施迂回包圍、穿插分割,力求當夜殲滅敵人;⑧防禦時,加強警戒,防敵滲透和突然襲擊,派出精幹分隊,秘密插入敵側後,積極襲擾、消耗和疲憊敵人。

  發展趨勢 隨著夜視器材、照明器材的發展和廣泛使用,晝夜間作戰的差別相對縮小;但夜間觀察、判定方位、指揮、聯絡和協同仍有一定困難,技術兵器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夜戰仍是達成戰鬥突然性和近戰殲敵的重要手段。許多國傢軍隊都重視夜戰,並在研制新的夜視器材的同時,註重研究與敵夜視器材、照明器材作鬥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