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敗國向戰勝國不附帶任何保留條件的投降。它意味著戰敗國被徹底擊敗。在戰爭法上是交戰雙方停止敵對行動(即停戰)的一種方式,是走向結束戰爭狀態的一個階段。它是以戰敗國接受戰勝國向他宣佈的“無條件投降”的命令,並在無條件投降書上簽字來實現停戰的。在無條件投降書中,對戰勝國的行動自由不作任何法律上的限制,隻對戰敗國的行動自由作法律上的限制,即戰敗國對戰勝國的一切條件和命令完全遵辦,敵對行動方可不再恢復。這些命令包括完全取消戰敗國政府。

<

  第二次世界大戰終結時,同盟國在徹底擊敗德、日法西斯侵略軍隊之後,為達到徹底消滅發動這場侵略戰爭的德、日法西斯國傢政權的目的,采取瞭向它們宣佈“無條件投降”命令的方式以結束敵對行動。這一命令為德、日政府所接受。同盟國與德國間的戰事,於1945年5月8日,以德國最高統帥部的代表在《德國軍事投降書》上簽字而結束。同盟國與日本間的戰事,於1945年9月2日,以日本天皇的代表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而結束。兩個投降書的主要內容是:宣佈其一切陸、海、空軍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其一切軍隊停止一切軍事行動,完全解除武裝,交出武器裝備;所有艦船、飛機以及各種機器、器械、軍備,均不得損壞,交由同盟國處理;釋放並遣返聯合國傢的一切戰俘和被拘禁的平民。《德國軍事投降書》還規定,如遇未依本投降書行動,盟國得采取他們認為適當的方法處理或懲罰。《日本投降書》還規定,天皇及日本國政府統治國傢之權力置於盟國最高司令官之下。侵華日軍的投降書於9月9日在南京簽字。但在中國解放區內接受日軍投降受到瞭幹擾,國民黨軍事當局竟然“命令”解放區抗日軍隊“應就原地駐防待命”,要日軍維持當地秩序以待接收。對此,解放區抗日武裝部隊總司令朱德命令各部隊,依據《波茨坦公告》,接受日軍投降,如遇抗拒,即以武力消滅之。華北戰略要地張傢口就是這樣收復的。

八路軍收復張傢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