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

  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改良派思想傢,戊戍變法維新運動的主要領導者和理論傢。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廣東南海人。出身官僚地主傢庭。1895年,聯合赴京會試舉人發動瞭著名的“公車上書”,1898年,依靠光緒皇帝的支持進行變法,史史稱“百日維新”,又稱“戊戌變法”。失敗後逃亡國外,幻想扶持光緒重新掌權,反對資產階級革命。辛亥革命後,在政治上要求復辟帝制,在思想上宣揚尊孔復古。其影響較大的著作有《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大同書》以及向光緒皇帝的歷次上書等。同經濟思想有關的還有他後期著作《物質救國論》、《金主幣救國議》、《理財救國論》等。

  早期的經濟思想 在19世紀末,康有為的經濟思想反映瞭當時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和要求。他主張以大工業為中心建立和發展資本主義經濟。在“公車上書”中,他提出瞭以“鈔法”、“鐵路”、“機器輪舟”、“開礦”、“鑄銀”、“郵政”、“務農”、“勸工”、“惠商”、“恤窮”等為內容的全面發展資本主義的經濟綱領。戊戌變法時期他又進一步指出:“今已入工業之世界”,中國要富強,必須“定為工國,而講求物質”,“成大工廠以興實業”(《請厲工藝獎創新折》),明確提出瞭實現國傢工業化的主張和振興實業的口號。

  他徹底否定瞭洋務派辦工業的道路。他指出,洋務派壟斷新式工業的“官辦”和“官督商辦”,“徒使洋貨流行,而禁吾民制造,是自蹙其國”,主張除發行貨幣和郵政事業仍由國傢統一經營外,其餘工、礦、商、交通運輸各業,包括軍事工業,都應該“一付於民”、“縱民為之”(《上清帝第二書》),聽任私人資本傢投資經營。國傢要在培養人材、供給技術資料、減輕捐稅、頒發專利執照等方面,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自由發展創造條件。

  康有為要求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改革封建的上層建築。他拋棄瞭早期改良派“可變者器,不可變者道”的觀點,認為隻進行經濟方面的改革是“變事”不是“變法”,“若決欲變法,勢當全變”(《敬謝天恩並統籌全局折》),即在政治上也要盡變西法。他建議設“制度局”以代替封建中央權力機構“軍機處”,他所設計的制度局,實際上是一個由主張變法的勢力掌權的維新內閣。

  康有為已經看到瞭資本主義制度下資本傢和工人之間的階級對立以及生產無政府狀態的危害。他在《大同書》中,在堅持資本主義綱領的同時,提出瞭關於未來社會制度的“大同”思想。在他理想的“大同”社會裡,沒有私有制,土地及其他一切生產資料都歸公有。農、工、商各業都由“公政府”按照社會需要實行有計劃的經營。“大同”社會的生產力高度發達,工作日大大縮短,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享受極大提高。“大同”社會將消除國傢,消除種族差別,消滅傢庭,男女完全平等。“大同”社會實行按勞分配和等級工資制,還存在商品和貨幣,並有商業大富人和各業大富人。

  後期的經濟思想 20世紀初期,面對著日益高漲的資產階級革命運動,康有為堅持改良、保皇的立場,經濟思想由進步轉向反動。他在1905年寫的《物質救國論》中,否定瞭自己過去的進步思想和活動,宣稱“中國近數十年變法者皆誤行”,懺悔自己領導變法維新運動是罪魁禍首。在經濟思想上,他也倒回到洋務派的船堅炮利論。認為唯有講求物質,講求“工藝炮艦”,才能救國。他在辛亥革命前夕寫的《金主幣救國議》,把中國貧窮衰弱完全歸因於沒有實行金本位的貨幣制度,把貨幣制度的改革說成是中國起死救亡的“第一方”。辛亥革命後,他又寫瞭《理財救國論》,宣揚隻要建立起現代資本主義的金融銀行網,中國就可以“十年而富力無敵於天下”。他還針對孫中山的平均地權主張極力鼓吹土地投機。1919年康有為重印《物質救國論》時,在該書《後序》中攻擊在中國傳播馬克思主義是“未至其時而誤行之,徒足以招亂”,把矛頭指向無產階級革命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