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關稅以外的措施阻止或限制外國商品的進口。貿易壁壘的一種。

  非關稅壁壘可以分為直接非關稅壁壘和間接非關稅壁壘兩類。直接非關稅壁壘是由進口國直接對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加以限制,或迫使出口國直接限制商品出口而採取的措施,包括進口配額制、進口許可證制、關稅配額制、海關估價以及“自動”出口限制等;間接非關稅壁壘是指並非直接對商品進口進行限制,但是同樣能達到限制商品進口目的的各種間接措施,包括外匯管制、進出口國傢壟斷、進口押金制制、進口貨物國內稅、政府采購復雜的海關手續,以及苛刻的衛生安全和技術標準等。由於缺乏有效的國際監督與控制,非關稅壁壘在對外貿易戰中有瞭迅速發展。據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公佈的材料,世界各國所實行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到80年代已達900多種以上。發達的工業國傢為瞭對內保護本國壟斷資本的利益,對外限制競爭對手向本國市場擴張,紛紛設置各種非關稅壁壘,用以作為貿易談判中討價還價,爭奪國際市場的手段,以及實現貿易歧視的工具。發展中國傢為瞭保護和發展自己的民族經濟,平衡國際收支,反對帝國主義國傢和其他發達國傢的控制和掠奪,也在不同程度上采取非關稅保護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