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特定條件下採取的抑止物價上漲的強制性措施。當物價上漲幅度過大,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時,政府在短期內可採取強行措施,實行價格統制,要求所有價格一律維持原水準,不得變動。這種措施不同於對某些特定商品實行的限價政策。實行限價的商品品種是有限的,國傢隻是對個別特定的品種規定最高或最低的價格水準。

  商品價格既要反映價值,又要反映市場供求,而商品價值和市場供求是經常變動的。因此,凍結物價隻是特定時期的權宜措施,不能根本解解決物價猛烈上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