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貿易中一種結算方式。當購貨合同簽訂後,貨物售出方將已發運貨物作抵押,向銀行貼現,取得貨款。在國際貿易結算中常用的有出口押匯和進口押匯。

  出口押匯 出口方在供貨合同簽訂後,根據進口方銀行出具的信用證簽發應由進口方付款的匯票,然後連同有關單據,主要是售出貨物提單、貨物保險單和發票等提交給自己的代理銀行貼現。出口方銀行審核出口方提交的信用證和由出口方簽發的票據,允許出口方貼現後後,出口方再向其代理銀行出具質押書,將全套票據作為抵押。出口方銀行按當日市場利率從票面金額扣除自付款日到預計收到進口方貨款之日的利息,將凈額墊付給出口方,然後將出口方提交的全套票據寄給進口方的代理銀行。進口方代理銀行認證後,即向出口方銀行劃出貨款。出口方銀行收到貨款後歸墊。進口方銀行將提單等票據交給進口方,進口方賃票提貨,同時向自己的代理銀行交納應付貨款。如果出口方提交的票據因發貨日期延遲或貨物質量不合格遭到拒付,出口方銀行作為正當持票人有權向出票人即出口方追回貼付的貨款,同時作為貸款銀行,有權處理抵押物品。如果進口方銀行有意拒付或延付,出口方銀行同樣可以向出口方追索貼現的貨款,同時協助出口方積極收回貨款。

  進口押匯 在出口方對進口方的信用程度無把握而不願先行交運貨物的情況下,進口方為瞭取得信任盡早得到所需的貨物,可以請求其代理銀行向出口方簽發信用證,保證到期付款;出口方取得信用證後即可發貨,並簽發匯票向其代理銀行貼現,取得貨款,然後由出口方銀行向進口方銀行收取貨款。進口押匯的另一種做法是,當出口方銀行與進口方銀行的信用程度比較高時,進口方可請求其代理銀行向出口方銀行發出委托書,委托出口方銀行購買出口方簽發的匯票。然後,由出口方代理銀行將購進的匯票及有關單據寄回進口方銀行。進口方銀行收到匯票和有關單據後,即通知進口方付款,並領單提貨。

  作用 押匯作為一種結算方式,類似國際結算中的逆匯,但又不同於逆匯。逆匯的結算中有托收和信用證兩種;托收是由出口方委托其代理銀行收款;信用證是進口方請求其代理銀行出具付款擔保的一種形式。而押匯則是出口方直接憑票據向其代理銀行貼現取得貨款。托收方式的缺陷在於進口方可以各種理由拒付,而使得出口方難以取得貨款;信用證雖然避免瞭這些問題,但出口方仍須等進口方收到貨物後才能得到貨款。押匯的優點在於:①出口方收取貨款安全、迅速。因為有進口方銀行擔保,出口方可以向自己的代理銀行貼現,迅速取得所需貨款,避免瞭因為拒付或延付而造成的資金滯留,從而加快瞭資金周轉速度。②進口方無需預先付款,隻需請求其代理銀行出具擔保,即可貨到付款,避免瞭預先付款而帶來的利潤損失。③出口方和進口方的代理銀行作為資金融通者,安全程度極高。在國際結算中,由於對買賣雙方的信用不夠瞭解,所以使銀行貸款風險很大。在押匯方式中有票據作為抵押,實際上就是將買賣雙方交易的貨物作為擔保品抵押給銀行,銀行對貸出的款項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