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題材分類的一種戲劇類別。主要指反映社會矛盾、提出社會問題的戲劇作品。對其所包容的範圍,有廣義或狹義的不同解釋。J.H.勞森認為:古希臘悲劇是社會問題劇,例如在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中提出瞭一個社會問題:“一個人在無知中觸犯瞭社會法規也應該負責任嗎?”歐裏庇得斯的作品則探討瞭社會公正與個人意志的關係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W.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法國古典主義的某些悲劇和喜劇,都可以列入它的範圍。有人還認為,V.雨果的浪漫主義戲劇,也可以說是社會問題劇。這些看法都都是對這一類戲劇的廣義理解。狹義的社會問題劇則專指H.易卜生及其繼承者的某些劇作。在19世紀70和80年代,易卜生連續創作瞭《社會支柱》、《玩偶之傢》、《群鬼》、《人民公敵》。這四出戲被後人稱之為社會問題劇的代表作。在這些劇本中,易卜生不僅針對當時社會存在的各種矛盾提出尖銳的社會問題,而且往往讓劇中人物直接討論這些問題,具有強烈的社會批判色彩。英國的蕭伯納、J.高爾斯華綏,美國的C.奧德茲,都是易卜生或社會問題劇的直接繼承者。

  在中國“五四”時期,以發表《玩偶之傢》、《人民公敵》的譯本和胡適的《易卜生主義》為先導,掀起瞭仿效易卜生、創作社會問題劇的熱潮。之後許多作傢仍深受易卜生社會問題劇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