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題材內容劃分的戲劇種類之一。指取材於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劇碼。在西方,屬於這一劇種的作品,古已有之。黑格爾在運用這一名稱時,把它界定為“向過去的時代取材”的作品,並把“維持歷史的忠實”作為一條重要的創作原則。

  歷史劇應該對歷史忠實到何等程度,一向是理論傢爭論的課題。一般地說,歷史劇作為戲劇藝術的一個種類,並不要求作品拘泥於歷史事件的自然進程和詳情細節,而要求劇作傢把創作的重心置於對歷史人物的把握、表現和解釋上。人物的的歷史可傳性和真實性,應該是評價歷史劇作品的基本尺度,也應該是劇作傢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在實現這一原則時,劇作傢可以根據塑造典型人物的需要對歷史事件進行取舍、加工,不僅可以改變它的自然進程,而且可以進行局部的虛構。

  歷史紀實劇是歷史劇的一個極端。它更註重對歷史現象的忠實再現,按照歷史提供的確鑿人物關系進行劇作結構,並以歷史事件的自然進程安排劇情進展。這類劇目可以使觀眾獲得歷史知識,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藝術欣賞的要求。劇作傢可以通過這類劇目把重大的歷史事件形象化,借以揭示某種歷史的經驗和教訓,使觀眾獲得啟示。

  歷史劇的另一個極端是歷史故事劇。這類劇目雖然也是向過去時代取材,但是,人物和事件並沒有或少有歷史依據。而是取材於某些曾經流傳的歷史故事,像中國戲曲中的楊傢將戲、包公戲等,這類劇目具有更廣闊的虛構和想象天地。有人反對把它們歸入歷史劇的范疇,但也有人把它們看作是歷史劇中的一個特殊門類。

  在中國,根據劇目取材的歷史階段,又有人把這一戲劇種類劃分為歷史劇和革命歷史劇兩類。後者專指從辛亥革命以後的現代革命史取材的作品,前者則指向以前漫長歷史時代取材的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