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生物學傢、作傢。早年學醫,在海軍任外科醫生,曾到大洋洲進行自然考察。在解剖學方面主張歸納法,反對傳統的演繹法。1859年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發表後,赫胥黎深為折服。次年英國科學促進會在牛津大學開會時,他為達爾文的進化論作瞭出色的辯護。此後他寫瞭許多科普文章,包括《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1863)、《生命的物質基礎》(1869)等,並作瞭許多演說,擴大瞭進化論的影響。1862至1884年,他參加過10個皇傢委員會,擔任皇傢學會秘書和會長,在提倡科學和改革革教育方面起瞭很好的作用。他主張信仰應從屬於證據和理智,實際上成瞭唯物主義者。

  赫胥黎的科學態度與平易、質樸的文體,給英國文學吹進瞭一股清風。他的《自傳》(1889)系根據親身經歷,敷陳往事,如行雲流水,通暢自然。他的文體謹嚴,不著華麗詞藻,卻能引人入勝。他十分註重文章的科學性。在論辯時直言無諱,抓住對方弱點,據理駁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