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劇作傢。原姓哈裏斯,演戲後改用母姓。1907年12月18日生於佈裡斯托爾港市一個聖公會傳道士的傢庭。本人是公誼會教徒、和平主義者。30年代開始在劇團當演員和導演,並用無韻詩寫作劇本。40年代後期成為英國極少數獲得成功的現代詩劇傢之一,與托·斯·艾略特齊名。他往往採用具有現實意義的古老的主題創作宗教劇或喜劇。早期詩劇《推車少年》(1939)繼承中世紀神秘劇的傳統,寫一個天主教聖徒用車子推著寡母四處奔波修建教堂的故事。《這位少婦燒不得》(1948)繼承中世世紀諷刺喜劇的傳統,寫一個人求死不得,後救瞭一個被誣為女巫的少婦,使她幸免於被燒死,因而重新獲得生活的意志。一般認為這是他的最好的劇作。他還著有喜劇《公爵選妻》(1950)、《黑暗夠亮的》(1954)以及宗教劇《雷神與天使》(1949)、《囚徒的睡眠》(195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