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態空間的外部映射。即除瞭物體空間位置和方向等性質之外的外部形象。在一維空間中,形是單純的線;在二維空間中,形是線圍繞的面;在三維空間中,形是面構成的體。線附於形體的邊界而變化,色依於形體表面而顯示,由此確立瞭形在美術作品諸要素中的中心地位。在美術術語中,形指有形狀大小的邊界內容特徵,形態指形狀品質與空間的因素、動與靜態勢的表現特徵,形體指形態的空間體積特徵,構造指形體內容的有機聯結關係,形象指含有精神內容和表情的形體。在造型觀念中,形又分為抽象形態和具象象形態。以點、線、面、立體等幾何因素構成的非具象形態,叫抽象形態,又稱理念形象。具象形態又稱現實形態,是指視覺可感知的一切自然形態。在美術中,為瞭加強形態的表情和力度而把自然形象進行改變的手法或風格,稱做誇張變形。中國畫論中,形似一詞指再現自然形態的表象因素;神似,則指形象精神因素的表現;形神兼備的藝術主張是關乎形與神、精神與物質的辯證統一認識。幾千年來,美術圍繞著對形、形與神的關系、形體結構的認識,形成瞭包含有透視、解剖、形體、比例、光影、具象、抽象、設計構成等學說和藝術理論。東方和西方藝術傳統的差異、古今各種流派的紛爭,從形式表現而言,都無不集中地體現在形神關系和形態處理的造型觀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