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書法傢。字子貞,號東洲居士,晚號蝯叟。道州(今湖南省道縣)人,道光十五年(1835)鄉試第一,次年中進士,為翰林院庶起士,後授編修、國史館提調。歷任福建、貴州、廣東鄉試副主考官。咸豐二年(1852)提督四川學政,翌年因謗卸職,後主講濟南濼源、長沙城南書院,晚年主持蘇州書局、揚州書局。何紹基對經學、文字學、金石、史地均有造詣,著有《東洲草堂詩鈔·文鈔》、《惜道味齋經說》、《說文段註駁正》、《史漢地理合證》等。

  何紹紹基的書法,四體皆工,大小兼能,亦善篆刻。他從顏真卿入手,上溯周、秦、兩漢古篆籀,下至六朝南北碑版,搜集瞭近千種碑刻,心摹手追,成為清代末期大書法傢。其楷書取顏字結體的寬博而無疏闊之氣,還摻入北碑及歐陽詢、歐陽通的險峻茂密的特點,追求《張黑女墓志》和《道因碑》的神氣,使他的書法不同凡響。小楷又兼取晉法,筆意含蘊,行草書熔篆、隸於一爐,駿發雄強,獨具面貌。他的篆書,中鋒用筆,並能摻入隸筆,而帶行草筆勢,亦自成一格。60歲後專攻漢隸,尤其得力於《張遷碑》、《禮器碑》、《西狹頌》諸碑。他對六朝碑刻的取法規律是“橫平豎直”四字。縱觀何紹基書法,早年秀潤暢達,徘徊於顏真卿、李邕、王羲之和北朝碑刻之間,有一種清剛之氣;中年漸趨老成,筆意縱逸超邁,時有顫筆,融厚有味;晚年人書俱老,已臻爐火純青階段,是清末碑學大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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