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紀錄舞臺表演藝術的影片的統稱,包括戲曲、音樂、舞蹈、歌劇、話劇、曲藝、雜技等舞臺藝術的紀錄片。這類影片以舞臺演出為基礎,在不改變舞臺表演風格與特色的前提下,創造性地發揮電影的特長,盡可能地使其電影化。以適應廣大觀眾對電影欣賞的要求。這類影片往往對原有舞臺形式有所改變與突破,以服從電影表現的規律,但情況不一。其幅度大小,因劇種或具體劇碼而異,一般可分為3種類型:①基本上原封不動地紀錄。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舞臺演出的“三面牆”。用電影的立體佈景;對程式化的表表情動作,也有相應的改動。③采用外景拍攝,從場次編排到劇情穿插、細節描繪,從唱詞到動作,都有所更動,有時還可穿插運用電影的特技手段等。有的舞臺藝術片單純是為瞭紀錄某一劇種或某一藝術的獨特成就,可作為傳授表演藝術的教材或研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