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民間手寫的跟字書寫法不合的漢字字體。例如,盡作盡,備作俻、答作荅,覓作覔、變作變,敵作敵,顧作顧,獻作獻。俗體字從六朝已入碑刻,到隋唐時代俗體字更加增多。俗體字最大的特點是改變筆劃,而有的字聲旁也有更改。如燈作燈,墳作墳,驢作驢,遷作遷等字都是俗體。唐代顏元孫《幹祿字書》和王仁昫的《刊謬補缺切韻》裏所收俗體字極多。宋元以後在戲曲小說刻板書裏還經常應用一些俗體字,其中很多字一直到現在還在應用,有不少已作為正式的簡化字。

 見《宋元以來俗字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