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語言學傢。1865年2月4日生於日內瓦,1947年4月10日卒於同地。巴厘是由F.de索緒爾創始的日內瓦學派第一代中最有影響的人。索緒爾遺著《普通語言學教程》就是他和A.塞什艾兩人根據一些學生的聽課筆記整理出版的。

  巴厘是法語詞彙學和風格學專傢,他的主要貢獻在於提出關於風格的新看法。他反對當時德國語言學傢K.浮士勒的觀點。他認為一般的語言風格和個別作傢的風格是兩回事,前者出於常人說話時的需要,後者才是作傢對語言的美學學加工。他認為風格學應該研究感情在言語中的表達和言語對感情的作用。巴利在語法分析中提出“實現手段”這一概念,認為詞在語言中隻有抽象的存在,從語言進入言語,總是伴隨著某些實現手段。例如法語I'arbre(這樹),cet arbre(這棵樹),un grand arbre(一棵大樹),分別由定冠詞le,指示代詞cet,不定冠詞un和形容詞grand幫助名詞arbre來實現。實現手段也可以是語調、手勢或情景。

  他的主要著作有《法語風格學綱要》(1909)、《語言與生活》(1913)、《普通語言學與法語語言學》(1932)。

  見法蘭西學派、F.de索緒爾、K.浮士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