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元世祖忽必烈命國師八思巴所創制的拼音文字(圖1、圖2)。初稱蒙古新字,不久改稱蒙古字,現在稱八思巴字或方體字。1269年忽必烈頒詔推行。元王朝滅亡後逐漸被廢棄。八思巴字按忽必烈的規定,是“譯寫一切文字”的,曾用它書寫過蒙古、漢、藏、梵、維吾爾等多種語言。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少數梵文字母,還有幾個新造字母。字母多呈方形。字母數目最初為41個,後陸續增加,據現存資料歸納,包括各種變體有57個。八思巴字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母音和輔音。母音 a不不設專門字母,用依附於輔音字母(包括作介音的半元音字母i̯、揃)的零形式表示,即音節首的輔音字母(包括零聲母符號)或介音字母後面不寫其他元音字母時,就表示後面有元音a。字母有正體和篆體兩種,篆體多用於官方印章。行款從左至右直寫,與藏文自左至右橫寫不同。書寫單位是音節,不是詞,與藏文相同。由於書寫單位不是詞,加上不使用標點符號,所以閱讀時隻能靠上下文判斷詞的界限和句子的界限。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其他參考材料,往往難以確定所代表的漢字。

圖1 八思巴字蒙古語元世祖忽必烈聖旨(1289)

圖2 八思巴字蒙古語《薩迦格言》刻本殘頁

  現存八思巴字資料中,譯寫維吾爾語、藏語和梵語的很少,譯寫蒙古語和漢語的較多,其中包括元朝官方文件的原件、碑刻、印章、牌符、錢鈔、圖書、題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