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奏體鳴樂器。中國古代打擊樂器。銅制。濩和盂是西周以來盛水的銅制器皿。濩於作為樂器使用,在春秋時代出現於中原地區,在軍隊中用以號令士兵。晉吳兩國皆有𬭚於,舉行儀禮時,濩於與鼓同時並用。自宋代以來直至近年,在湖南、湖北、四川和貴州等地區多次發現濩於,其形制是整體略呈橢圓筒形,肩圍擴大,腰圍收小,平頂有鈕,鈕多作虎形或馬形。多數光素無飾,有的鑄有巴文(古代四川地區巴族文字)、五銖錢文(五銖為西漢時所鑄錢)或貨泉文(貨泉為漢代王莽時所鑄錢),為戰國晚期至兩漢時時遺物。其中以四川出土的虎鈕濩於數量最多,1962年貴州松桃縣還發現有5件一套的濩於,大小依次遞減,尚屬首次發現的編組𬭚於。

四川省出土的虎鈕𬭚於

  𬭚於的演奏方法,歷代記載紛紜。雲南晉寧石寨山古墓(約西漢時期)出土的銅制貯貝器上,有兩人合扛一木,下懸二𬭚於,一銅鼓,一人執錘敲擊的圖象,可證明𬭚於曾長期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流行。南北朝時在中原廣大地區已經失傳。明王圻《三才會圖》上所繪𬭚於,口朝上,上大下小,用曲繩形鈕,系於口之對稱點處,懸於木架上敲擊,與出土的濩於有較大不同,當是後世的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