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學目的,控制、激勵和調節師生的教學活動和鑒定教學效果的教學環節。通過檢查和評定,教師可從中發現教學上的成敗,研究改進教學;學生能從中獲得矯正性資訊,調整自己的學習;學校領導可瞭解教學的情況,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學生傢長也能瞭解子女的學習情況,配合學校指導和督促學生的學習。

  檢查學生的學業成績,一般有考試、考查兩種形式(見考試、考查)。評定學生的學業成績,一般採用百分制記分法和等級制記分法(見成績評定)。檢查和評定學學生的學業成績是定期的、連續的,經常利用提供的反饋信息,增強學生的學習的自覺性和興趣,改進學習方法,使檢查和評定成為提高學習質量的動力和手段;同時逐步養成學生自我檢查和評定學業成績的能力。學業成績的檢查和評定,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往往是結合在一起進行的。學業成績的檢查,主要著眼於正確地把學生達到教學目的的程度加以數量化;學業成績的評定則根據合理的標準,以檢查的結果有多大價值為著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