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王朝設科考試用以選拔官吏的制度。始創於隋,形成於唐,延續至清末,存在瞭1300多年。對這一漫長時期的政治、經濟、教育制度以及知識份子的學風,都曾產生過重大的影響。

  沿革 中國古代選拔人才任用官吏的制度,代有不同。魏晉南北朝時,實行九品中正制。行之既久,大小中正都為世傢大族所把持,品評人物的標準不是德才,而是門第的高低,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現象,完全成為鞏固門閥閥勢力的工具。為瞭消除這一積弊,由隋至唐,逐步為科舉制度所取代。

  隋文帝開皇七年(587)定制每州每歲貢士3人。開皇十八年(598)詔“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煬帝大業三年 (607)四月,詔文武有職事者,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節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美秀、才堪將略、膂力驍壯,十科舉人。大業五年 (609)六月,又詔“諸郡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驍壯,超絕等倫;在官勤奮,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禦四科舉人”。以上二科舉人、十科舉人、四科舉人,雖然不過偶一行之,但說明隋已開始分科取人。隋以後的史書稱煬帝“置明經、進士二科”(劉肅:《大唐新語》),“近煬帝始置進士之科,當時猶試策而已”(《舊唐書·楊綰傳》)。後人以為十科舉人中的學業優敏即明經科,文才美秀即進士科。這又說明煬帝時就把“進士科”與“試策”辦法聯在一起,也即通過考試來選拔進士科的人才,從而“科舉”與“考試”形成必然關系,產生瞭科舉取士的制度。

  唐循隋制,繼續實行科舉制取士。科舉大體分兩類。一類為常科,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書、明法、明算等基本科目,每年定期舉行。一類是制科,由天子主持,根據需要臨時下令舉行。常科的考生有兩方面的來源,一是生徒,一是鄉貢。由中央和地方學校將經考試合格的學生送尚書省參加考試,這些考生就叫做生徒。不在學校學習而自學有成就者,可向州、縣提出書面申請,經考試合格,由州送尚書省參加考試。這些考生隨各州進貢物品解送,所以稱為鄉貢。常科中明書、明法、明算不為人們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曾規定凡被推薦應秀才科而不能入選,其所在州的長官要受處分,所以應秀才科的人很少。因此,明經、進士兩科就成瞭唐代常科的重要科目。兩科之中進士更占優勢,成為入仕的重要途徑。但唐初士大夫由科舉入仕者為數甚微。因為九品中正制雖已廢止,但勛親要官子弟仍可依靠門蔭入仕而竊居高位。到玄宗時期,士族地主和唐初的功臣貴戚集團均已衰落,剛剛上升的新貴政治地位尚不穩定,門第失去瞭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依托,傢庭出身不能成為高官子弟世襲高位的可靠保證。形勢的變化使一些大臣註意按才學標準培養自己的子弟,於是以考試才學為主的科舉就成為獲取高官厚祿的主要途徑。安史之亂後,隨著一般地主的繼續發展,中小地主和中下層官僚子弟讀書的增多瞭,其間出現瞭許多苦讀的人物。他們熟悉經史,註意當代時事,於是在貞元、元和之際一大批經世治國之士通過進士科被選拔出來,並且很快進入最高統治機構,擔任重要職務。進士在宰相和高級官吏中占據瞭絕對優勢,終唐沒有再發生變化,進士科已成為高級官吏的主要來源。科舉制度在其實行之初表現出以下的積極意義:①把選用官吏的權力,從世傢大族的手裡收歸朝廷,有助於中央集權制的鞏固。②選拔官吏有瞭一個知識才能的標準,使官僚隊伍的知識文化水平不斷提高。③根據考試成績選拔人才,能調動地主階級,尤其是中小地主階層子弟的學習積極性。④從下層吸收人才參加各級統治機構,不僅改變瞭封建政府中官吏成分結構,使官僚隊伍保持一定的活力,提高統治效能,而且有利於緩和地主階級上下層之間的矛盾,特別是對於籠絡下層士大夫,牢籠天下英才,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宋代科舉辦法,大體沿唐代之舊,分為常科和制科。常科設有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而以進士科為重,得人亦最多。制科所以待非常之才,由天子親策,科目的設置變更無常,又不經常舉行。宋代科舉不同唐代之處在於取錄廣其名額,錄取後厚其榮利。唐代進士及第名額,極盛時一榜不超過50人,居常10~20人;宋代最多曾達到四、五百名,平時亦百名左右。唐代進士及第後必須再經吏部考試才能授予官職,宋代進士及第即直接授官。北宋時學校與科舉的關系曾發生過兩次短暫的變化:范仲淹當政時,要求應科舉者先受一定時間的學校教育;王安石進一步主張以學校代科舉,士人通過學校考試可免予參加科舉考試,徑奏除官。他們的改革均因他們的去職而告失敗。

  明代立國之初,註意搜羅和培育人才,一面急於開科取士,下詔“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勿得與官”,一時科舉頗為興盛。一面又重視設立學校,太學為明初培養瞭相當數量的德才兼備的封建官吏。據記載,“明初人才輩出,太學為盛”。然而沒有幾十年,明宣宗以後科舉及第升官機遇以絕對的優勢壓倒瞭太學。不僅如此,自明至清,學校雖未廢除,而且凡欲參加科舉以取得功名的,必先進學校取得生員的資格。從表面看,似乎學校與科舉並重,或者學校與科學融為一體,但實際應科舉的人主要在傢讀書,並不到學校接受教育,學校也有名無實。即使學校認真進行教育,其教育目標及教學內容都與科舉有直接關系,學校實際上變成科舉的預備場所,成為科舉的附庸。明代科舉制另有幾個特點。科舉原由分科取士而得名,唐代常科有基本科目六種,宋代更多,明代則隻餘進士一科,進士科成為入仕的主要途徑。從明中葉起,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進士一選庶吉士,就被目為未來的宰相。隻有明一代,入學中舉,考取進士,謀得高官厚祿,已深入士子之心,比唐、宋兩代,有過之而無不及。此種情況,持續至清末。明代以進士取士,雖沿用唐、宋舊制,而試士之法卻大有變更,最突出的是自明憲宗成化年間(1465~1487)開始盛行的“八股文”取士。這一特殊文體對明、清400餘年的教育與學風產生瞭極大的影響。

  科舉制度的產生,適應瞭當時社會政治發展的需要,對於維護封建統治起瞭重要作用,也選拔瞭一些才識之士。歷代以科舉入仕而顯名後世的,唐:張九齡、顏真卿、郭子儀等;宋:寇準、包拯、司馬光、王安石、李綱、文天祥等; 明:於謙、海瑞、張居正、史可法等;清:林則徐、翁同龢等。然而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弊端也逐步顯見。講關節、重門第乃至賄賂公行,科學為有錢有勢者所壟斷;至於應試科舉之作弊,自唐以來即未能免,漸積至於明清,舞弊之法更層出不窮,以致投機取巧成為風氣。科舉考試在實行之初,曾激起人們讀書的積極性,但由於考試內容和方法的失當,又逐漸使人們不認真讀書。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科舉考試仍然以詩書取人,卻責以理財、典獄、治水、防災,自難勝任。鴉片戰爭後,傳統教育空疏無用的弱點益形暴露,在有識之士的“廢科舉,興學校”的要求下,首先對科舉的內容進行改革,其次遞減科舉取士之額,最後在光緒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下令“停科舉以廣學校”。

  考試內容及方法 明經、進士等科的考試內容,主要是儒傢經典;明法、明書、明算等科,還要考試各科所習專業課程。考試的方式方法,唐至宋初,有口試、帖經、墨義、策問、詩賦五種。宋以後主要試經義。

  帖經是唐代試士的一種重要項目,各科均須帖經。方法是主試者將經書任揭一頁,留出一行其餘遮蓋,再在這一行字上用紙帖蓋三字,令考生將被遮蓋的字讀或寫出來。以明經科為例,每經帖十次,答對五次以上為及格。

  墨義是主試者從經書中提出若幹問題,令考生就書中原文筆答,不加解說。例如原題是“作者七人矣,請以七人之名對”,答題就開列七人的姓名,如果答不出就寫“對未審”。這種問題有時也采用口試方式,稱為“口義”。由於問答很簡單,所以常須問幾十條乃至百條,方能統計成績。

  以上兩種考試,顯然隻在測驗記憶能力。當初所以實行,因為唐承魏晉南北朝,宋承五代十國,儒傢的經學及其倡導的封建道德規范在士人中的影響削弱,唐、宋統治者為瞭提倡經學,宣揚封建的綱常名教,以帖經、墨義等考試方法,迫使士人攻讀經書、銘記在心。但後來應考人士成倍增加,這種簡單、機械的命題考試,難以把數千名考生的優劣程度區分出來,於是帖經就專帖孤章絕句、疑似參互之處,以迷惑考生。此種考試徒然浪費人的時間精力,無助於啟發人的聰明才智。宋代王安石就認為帖經、墨義都是“無補之學”,以這種考試所選拔出來的人,“使之從政,則茫然不知其方”。

  策問是主試者就當時政治、經濟、軍事、生產等方面提出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應試者發表意見,作出書面回答。唐初明經科須答策問三道,進士科須答五道。這是一種較好的考試方法,可以使士人從經學的死記硬背中解脫出來而面向現實,用經史知識研究政法財經等社會問題,有助於促進知識分子的政治見解和才能的形成。唐和宋初通過科舉網羅瞭不少才識之士,策問起瞭一定的作用。但科舉考試經常舉行,久而久之,試題不免陳陳相因,於是士人就設法搜求歷年考試登第者的對策論文,熟讀強記以應付考試。據史書記載,唐代詩人白居易,在其應試之前,也準備瞭20餘篇策論,熟記瞭一些有關文章。可見就是較好的試策方式,用之既久,也同樣產生弊病。

  詩賦是唐代科舉考試中的重要考試項目。唐初考試由於“明經多抄義條,進士惟誦舊策,皆無實才”,乃下詔進士加試詩賦。作詩賦既要具備足夠的自然常識、文化知識,還要具有一定的形象思維能力,並要有激情。這一切都有助於活躍人的思想,陶冶人的感情。但科舉考試在於選拔官吏,並非選拔詩人,詩賦作得好,並不一定善於吏治。唐代宗時禮部尚書楊綰批評開元、天寶之際的進士“以聲律為學,多昧古今”,“六經則未嘗開卷,三史則皆同掛壁”(《舊唐書》卷一一九《揚綰傳》)。他認為經史知識是居官所不可缺少的。北宋的王安石,南宋的朱熹,從不同的觀點出發,前者認為詩賦無補於治國,後者認為詩賦無助於人的道德修養,都要求取消詩賦。但直到清末,詩賦一直是進士科的考試項目。

  北宋神宗以後,廢除瞭帖經和墨義,代之以經義。所謂經義,就是以五經中的文句為題,應試者作文闡明其義理。寫這種論文有較多發揮思想的餘地,較之帖經、墨義自是一種進步。到瞭元代,明文規定經義考試首先須從四書中出題,答案須根據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不得任意發揮。明中葉以後,又要求闡發經義的文章采用八股文的形式。於是,經義考試從內容到形式都有嚴格的要求。

  八股文亦稱“時文”、“制義”或“制藝”。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破題”是用兩句話將題目的意義破開,“承題”是承接破題的意義而說明之。破題論及聖賢諸人須用代字,如堯舜須稱帝,孔子則稱聖人;承題則與此相反,可直呼其名,不再避諱。“起講”為議論的開始,首二字用“意謂”、“若曰”、“以為”、“且夫”、“嘗思”等字開端。“入手”為起講後入手之處。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議論,以“中股”為全篇重心。在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一篇八股文的字數,清順治定為550字,康熙時增為650字,後又改為700字。

  八股文註重章法與格調,本來是說理的古體散文,而能與駢體辭賦合流,構成一種新的文體,在文學史上自有其地位。但從教育的角度而言,作為考試的文體,八股文不僅使士人的思想受到極大的束縛,而且敗壞學風。因為八股文從內容上要求作者用古人的思想與口吻,代聖賢立言,不得越雷池一步;在形式上必須按照一定的格式和字數填寫,毫無自由發揮的餘地。八股文的試題既然出自四書、五經,士人預先就經書中可以作為試題的寫成若幹篇文章,或請人代作文章,平時隻熟記這些文章,以便臨考僥幸猜中,隨手拈來。在主試者方面,由於多年考試,四書、五經上可作命題用的成句幾乎使用殆盡,為瞭防止士人投機取巧,不惜截取經書部分語句作為題目,或者截斷語句任意搭配組合,以致試題五花八門,不倫不類。士子臨場面對此等題目,或束手無策,或信筆而不知所雲。八股文自其形成之日起,便遭到物議,批評最為嚴厲深刻的莫過於顧亭林在《日知錄》裡所說:“八股之害,等於焚書,而敗壞人才,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四百六十餘人也。”

  明清科舉考試的程序 唐代進士科的考試基本上每年都舉行。宋神宗熙寧時仿周朝三年大比之意,定為三年一考。明洪武十七年(1384)重又規定每三年舉行一次,從此至清末成為定制。考試的程序分為地方考試、省級考試和中央考試。

  地方考試稱為“院試”。考生先後參加由知縣主持的縣試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試,取錄後再應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學道(或稱學政、學臺)所主持的院試。院試錄取者即成為所在地縣學(州學或府學)的生員,初入學的稱附學生員,逐步升為增廣生員和廩膳生員,統稱為秀才。凡取得秀才資格的就可以不出公差和免納田糧。秀才每年由學政考試一次,叫做“歲考”,其作用是督促學習。在大比之年的前一年,由學政主持舉行“科考”。府、州、縣學的生員經過科考成績列為頭等、二等和三等的前3名的,準予參加次年在省城舉行的“鄉試”。

  鄉試逢子、午、卯、酉年舉行。考試分3場,每場3日,例定八月初九日為第1場,試以《論語》文一,《大學》、《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五言八韻詩一首。十二日為第2場,試以五經文一。十五日為第3場,試以策問五道。三場皆先一日入場,後一日出場。科舉考試中的常科是定期考試,除非國傢發生重大事故,考期從不變動,所以不須預發通知,屆時全國考生自動作好應試準備。鄉試錄取者稱為舉人,第1名舉人稱為解元。舉人可於第2年進京參加中央舉行的考試。舉人名額,各省不等,大省有百餘名,中、小省七、八十名或四、五十名,向有定數,不能任意增減,大抵按一省人口、物產、財賦等確定。

  生員長久不能中舉,便逐步由附生升增生,由增生升廩生,由廩生選貢生。貢生分拔貢(每12年考選1次)、歲貢(每年選1次,按在學時間依次選補)、恩貢(無定期)、優貢(無定期)、副貢(每3年舉選1次,由鄉試取得副榜的生員中選送)。顧名思義,貢生系貢舉到國子監成為太學生。實際貢生並不入監讀書,不過取得太學生的資格,一方面可以直接參加鄉試,一方面可以通過“詮選”出任官職,主要是擔任地方學校的教官。

  中央考試的第一步為在禮部舉行的“會試”,逢辰、戌、醜、未年的三月舉行,共試3場,每場3日,3場所試項目同樣是四書文、五言八韻詩、五經文及策問。會試取中者稱“貢士”或“ 中式進士”,第1名稱“會元”。清代會試中式,並無定額,每科自百餘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是雍正八年取錄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僅錄取96名。

  會試後,於四月二十一日舉行“殿試”。清初在天安門,後改在保和殿。凡貢士均參加殿試,試後根據成績重行排列名次,並無黜落。殿試隻考策問,策問答卷的起收以及中間的書寫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數限制,並且強調書法。書寫的字體要求黑、大、圓、光,即字體方正、筆劃光圓,墨色烏黑,當時稱為“院體”或“館閣體”。殿試評卷,主要看書法,對策內容及文筆反居其次。殿試隻一天,貢士必須以大部分時間用於安排格式、計劃字數及書寫上面。殿試依成績分為三甲(三等),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幹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如果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解元、會元、狀元),俗稱“連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殿試一甲三名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二三甲進士再經“朝考”,綜合前後考試成績,擇優選翰林院為庶吉士,俗稱翰林。餘者分發各部任主事(部員),或分外地任縣官。

  舉人參加中央會試,考取進士的究屬少數,多數落選,而且多數舉人連考幾次仍然不能及第(明代文學傢歸有光曾8次會試落選,第9次始考中進士)。為瞭給這些人以出頭之日,即在連續三次以上落榜的舉人中進行挑選,授予官職。這一措施稱為舉人“大挑”。被挑的舉人最高授知縣,大部分擔任地方學校教官。

  科舉與學校 學校是培植人才之所,科舉是選拔人才之法。在兩漢魏晉南北朝時代,選舉與學校相輔而行,各有其獨立的作用。到瞭唐代,雖然科舉與學校並舉,兩者並不處於並列、同等地位。因為由學校出身的生徒仍須經過考試,學校不能直接給生徒以出路;而鄉貢出身的人,不必經由學校培植,一經考試及第,便被承認為人才。這樣,科舉成為凌駕於學校之上的一種制度。唐初,社會上重視科舉及第的生徒,因為他們出身官學,受過正式教育,要較鄉貢高出一籌。於是人們視學校為登科的通路,多爭取入學。因此,在一段時間內,科舉對學校的發展曾起過一定的促進作用。以後,封建王朝利用科舉考試吸引各種社會力量辦學,調動瞭社會辦學及民間讀書的積極性。不經國傢學校而科舉及第的比例逐漸增長,官學的地位逐漸低落。唐開國100年後,科舉考試日益發達,學校教育漸漸不關重要。

宋代科舉考試圖

  宋初,朝廷大力利用科舉選拔人才,而忽視培養人才的學校。宋仁宗時的范仲淹,宋神宗時的王安石,先後嚴厲批評這種隻取才不養人的錯誤作法,如同農夫隻坐等收獲而不事耕耘一樣愚蠢,終於導致人才的枯竭。范仲淹認為,擇賢固然重要,但擇而不教,久則乏人,賢將不繼,所以教是第一,擇尚其次。主張必嚴科舉方能得才,必敦教育方有才可得。王安石認為,科舉僅以強記博誦取人,學校費瞭許多光陰,專門去做科舉考試的預備工夫,而不教以天下國傢實用之事,及第之後,所學完全無用。為瞭扭轉社會重科舉輕學校的風氣,他強調要發揮學校在培養人才中的積極作用。他建議逐步使取才與養才統一於學校,即凡在中央官學學習的學生,通過瞭學校的考試,不必再經由科舉而直接授官。把取士納入養士之中,即把選拔人才的職能部分地賦予學校與學校教育工作緊密結合,既充分發揮瞭學校培養人才的積極作用,又提高瞭學校的社會地位。范仲淹和王安石的改革,都被因循守舊勢力所挫敗。

  及至明清,學校更形同虛設,雖然凡應科舉者必須先在學校取得生員資格,但生員並不在學校讀書,學校教官也無力發揮其教育作用,使學校空有師生之名,而無訓誨之實。其原因,也與科舉制度有關。

  清代地方學校各有正副教官2人。正者府學稱教授州學稱學正,縣學稱教諭;副者統稱訓導。他們的職責是“掌訓迪學校生徒,課藝業勤惰,評品行優劣”。正副教官的來源大體是知縣改教、舉人“大挑”、“五貢”詮選。

  清代規定,知縣可改任府學教授。這種改教並不是因人而宜的調整,而是因知縣年齡過大,或者懶惰愚鈍工作不稱職,以及老弱病殘不能工作的才改任教職。據記載,有眾多的府學教授精神衰邁,兩耳重聽,步履維艱。因此,學校被認為是惜老憐貧之地,教授成為投閑置散之官。

  清代的舉人“大挑”,開始規定必須連考3次不中才能參加挑選,以後規定必須連考6次,後來又改為4次。這樣,落第舉人至少要經過10餘年才有被挑選的資格,但具備資格並不等於被選中,往往要候選若幹次。選中後也不能立即赴任,還要在吏部掛號排隊,等待分配,屆時到部抽簽決定去向。這種分配方法叫做“詮選”。從清代中期開始,官員壅滯積壓現象日益嚴重,詮選需待時日甚長,舉人候選常常多達二、三十年,累計起來,一個考不上進士的舉人,要經過三、四十年才能當上州學學正或者縣學教諭。

  “五貢”詮選也是教職的一項重要來源。生員當瞭貢生,就有瞭做官的資格。但官職不高,大多數當訓導。生員出貢本身就需長久時間,據估算,生員食餼(當瞭廩生後,國傢每年給一定的糧食或銀兩,稱為食餼)30年,方得依次出貢(清代文學傢蒲松齡屢應鄉試皆落第,72歲始成歲貢生),再加上長期“詮選”,當訓導已是花甲乃至古稀之年。

  由此可見,教官一職,無論是舉人大挑擔任,還是五貢詮選補授,一個共同的問題是年齡太大。這些人在年富力強時無事可幹,把時間浪費在論資排輩的升轉和無日無月的候選上,及至得官已年老體衰。當時有人對這個問題加以概括說,教職一官由舉、貢候選居多,廩生候貢,舉人候選,大抵30餘年,少亦20餘年,精力多半就衰,實能奮勵任職,興起士習者甚少。事實是,乾隆初年教職多系衰老庸劣之輩,不但不能以道德禮義化導齊民,並其課士之職亦不克舉。乾隆以後,更是每況愈下,教官大都不能振作。至咸豐時,教官中果能受業解惑,以師道自任者,已不多見。(見彩圖)

小金榜(滿文)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小金榜(漢文)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大金榜 張貼於皇宮門外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

南闈放榜圖 清代江南鄉試放榜圖

南京貢院--清代舉行鄉試的場所

抄滿經文的內衣--宋代科舉考試作弊的實物

北京貢院--清代科舉的考場

  

參考書目

 馬端臨:《文獻通考》《續文獻通考》《清文獻通考》劉錦藻:《清續文獻通考》  王定保:《唐摭言》顧炎武:《日知錄》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三聯書店出版,北京,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