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時,宮廷內專門訓練俗樂樂工的機構。《新唐書·禮樂志》載:“玄宗既知音律,又酷愛法曲,選坐部伎子弟三百人,教於梨園。聲有誤者,帝必覺而正之,號‘皇帝梨園弟子’。”梨園在當時的京都長安(今陝西西安)光化門(一說芳林門)外的禁苑中,園內有“梨園亭”,供演奏樂曲用;有“會昌殿”,是玄宗親自按樂的地方。

  梨園的主要職責是訓練器樂演奏人員,與專司禮樂的太常寺和充任串演歌舞散樂的內外教坊,為鼎足而三的機構。當時凡為人所愛好的樂工工,多出身於梨園,“梨園弟子”遂成為樂工弟子的代稱。“梨園”一詞也被借用以表示樂工機構。在宮內,蓬萊宮側的“梨園法部”和東宮門內宜春北院的“梨花園”的男女工伎亦均稱“皇帝梨園弟子”;屬太常系統的還有太常寺西壁的“梨園別教院”和洛陽東都太常寺的“梨園新院”。這些樂工機構,雖都沿用瞭“梨園”的名義,而實際上並不設在梨園。梨園的樂工多是來自民間的藝人,經過嚴格選拔進入宮廷後,得以專心磨練演奏技能,又能互相學習,技藝得到精進,對唐代歌樂的發展起到瞭推動作用。後世將戲曲界習稱為“梨園界”或“梨園行”,戲曲演員稱為“梨園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