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皮鼓和檀板(一稱“牙子”、“木板”、“梆板”)兩種樂器的合稱。戲曲樂隊的指揮樂器。鼓板由鼓師一人掌握(左手挎板,右手持鼓簽打鼓,有時放下板,雙手持鼓簽打鼓)。板多用在鑼鼓和唱腔、曲牌的強拍(即板位)上;鼓多用在次強拍和弱拍(即眼位)上,或用在節拍自由的散板中。板通常隻表示強拍,而鼓點則可以多樣變化,除按眼位擊奏外,在樂曲中還可加打花點以活躍節奏用;或為突出強調唱、念、身段動作的表現之用。鼓師為樂隊的指揮,他不僅要有相當的演奏水準,還須熟記演出劇碼的情節內內容和全劇的音樂佈局。凡配合上下場、舞蹈、亮相等表演身段;或為突出語言的句逗、烘托語氣、語調和渲染情緒氣氛;或為開導各種板式唱腔、曲牌;或為場次轉接、戲劇氣氛轉換等,所用的鑼鼓,均賴鼓師開導得宜,才能獲得完美的演出效果。全出戲舞臺節奏的控制與調節、戲劇氣氛的渲染和藝術結構的統一完整,幾乎無一處不與鼓板的指揮有關。鼓師指揮樂隊,主要是靠鼓板打出的節奏音響並結合各種示意動作來進行。他是使音樂演奏和舞臺表演緊密配合的樞紐,他所開導出的鑼鼓點子,速度、力度的處理,不同點子的變化轉接等,都是根據舞臺演出的需要而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