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言學傢、語文教育傢。河北南皮人。生於北京,卒於北京。1945年於金陵大學外語系畢業後,留校任教。1948年夏應聘到海南大學外語系任副教授、代理系主任。1950年初,在香港華僑大學任教。同年10月,從香港回到北京,在開明書店任編輯。次年,負責編輯新創刊的《語文學習》月刊。1953年任中國青年出版社語文編輯室主任,除繼續主編《語文學習》外,還主持其他語文、外語書籍的編輯工作。1954年,調任人民教育出版社漢語編輯室主任。1962年改任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語編編輯室主任。1981年起,先後任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總編輯、教育部課程教材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和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學術委員會委員。張志公是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1952年入會以來,先後擔任過民進中央候補委員、中央委員、宣傳部副部長、中央常委,以及葉聖陶研究會會長等職。他是全國政協第五至八屆委員、第六至八屆常務委員。

  張志公側重於現代漢語語法學和修辭學的研究。主要著作有《漢語語法常識》、《語法學習講話》和《修辭概要》。《漢語語法常識》從漢語的特點出發,用通俗淺顯的語言,說明漢語語法的規律。《語法學習講話》著眼於漢語語法中最基本的內容,把語法與邏輯、修辭有機地結合。《修辭概要》分用詞、造句、修飾和風格等四章,自成體系,註重修辭在實際語言中的應用,對後來的修辭學研究很有影響。

  張志公對語法知識的普及,特別是在中學的語法教學方面做瞭許多工作。1954~1956年,他主持擬訂瞭《暫擬漢語教學語法系統》,並據此主編瞭《漢語》課本,在語文教育界產生瞭廣泛影響。80年代,他主持制定瞭《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作為中學語文教學中語法教學和教材編寫的依據。張志公關於語文知識教學要力求“精要、好懂、管用”的“六字箴言”受到語文教育界的高度評價。他的《傳統語文教育初探》,資料豐富,對蒙書的發展情況考訂詳細,並從認字教育、閱讀訓練、作文訓練等方面總結瞭中國傳統語文教育的有益經驗。總結瞭傳統語文教育的三大經驗和四大弊端。在此基礎上,他大力提倡語文教育科學化、現代化,提高語文教學的效率。他在現代語文教育方面的論述,大部分收入《張志公文集》(廣東教育出版社,1991)第三、四、五卷,《語文教學論集》(福建教育出版社,1981)和《張志公論語文教學改革》(江蘇教育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