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在印度河流域內將印度河幹流和西部2條支流的地表徑流引入東部3條支流的調水工程。巴基斯坦與印度在1947年脫離英國統治。當分別建立獨立國傢時,把印度河幹流及其5條支流的上遊劃分在印度和喀什米爾境內,下遊劃分在巴基斯坦境內。經過長期談判,巴印兩國在1960年簽訂瞭《印度河河水條約》,規定印度河幹流和西部兩條支流傑赫勒姆河和傑納佈河的來水劃歸巴基斯坦使用,東部3條支流拉維河、比亞斯河和薩特萊傑河的來水劃歸印度使用。巴基斯坦原來靠東部3條支流供水灌溉的1553萬公頃耕地改由西部河流供水,為此制定瞭由西部3條河向東部3條河調水的西水東調工程規劃。這項規劃與印巴分治後大量穆斯林教徒遷居巴基斯坦有關,因此又稱印度河流域定居規劃

  印度河調水工程規劃的要點是在西部一些河流上遊興建大型水庫,調蓄徑流,開發水電資源;利用地面由北向南傾斜的地形條件,開挖多條渠道,多口自流引水至東部灌區。主要工程包括:①德爾貝拉和門格拉兩座大型水庫。德爾貝拉水庫位於印度河幹流,主壩為土石壩,高143米,總庫容137億立方米,有效庫容115億立方米,水電站最終裝機容量為210萬千瓦。門格拉水庫位於支流傑赫勒姆河上,主壩為土壩,高138.4米,總庫容72.5億立方米,有效庫容65.9億立方米,水電站最終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②6座攔河控制樞紐。它們是印度河上的傑什馬傑赫勒姆河上的勒蘇勒,傑納佈河上的默臘拉和加迪拉巴德,拉維河上的錫特奈和薩特萊傑河上的邁爾西。每座樞紐均包括攔河閘和進水閘。攔河閘設計泄洪流量都較大,最小為5 000米3/秒,最大為31 200米3/秒。③8條連接渠。總長589千米。連接渠跨越大河時,除薩特累季河采用倒虹吸管外,其餘均用平交方式。此外在調水總體規劃中,還包括大量的對原有灌區渠系的調整改建工程。

  上述各項主要工程從1960年起先後開工。除德爾貝拉水庫因施工中發生事故,延至1974年攔洪蓄水、1977年發電外,其餘已在1971年前陸續建成,實現瞭調水任務,保證瞭巴基斯坦東部農田的灌溉水源,為城鄉提供瞭大量廉價的電力,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