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出現在英國和美國的一種音樂戲劇形式。如今已具有世界性影響,許多國傢和地區都有瞭自己的音樂劇。早期的音樂劇與輕歌劇和娛樂性的歌舞表演有密切關聯,內容上多以輕鬆嬉鬧或是浪漫傷感主題為多,常被稱為musical comedy(音樂喜劇)、musical romance(音樂浪漫劇)或musical farce(音樂鬧劇)。隨著時代的發展,其表現內容上有瞭很大的拓展,出現瞭許多多更加嚴肅的甚至是悲劇性的題材,到瞭20世紀40年代,開始以musical這個詞來作為音樂劇的通稱。

  音樂劇一般采用類似流行歌曲的自然聲演唱方式,有時也會根據劇情和角色的需要而加入以類似歌劇中的美聲唱法或其他民族性地方性的唱法來演唱的角色。與歌劇相比,音樂劇的音樂主要是以20世紀中發展起來的流行音樂為基礎的。在早期的音樂劇中,古典音樂中一些較為通俗的音樂體裁形式(如喜歌劇和輕歌劇)、各種民間舞曲和爵士樂等都是其音樂語言的主要來源。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觀念的變化,音樂劇中也逐漸融入瞭更為廣泛的音樂元素,如搖滾樂、古典歌劇、各種更為原生性的民間音樂以及先鋒性試驗性音樂等,都被融入到音樂劇中。在音樂結構上,除瞭傳統的帶有對白的分曲形式外,也有不帶對白從頭唱到尾的通譜形式。與歌劇相比,音樂在音樂劇中並不占絕對的統治地位。臺詞、音樂、舞蹈以及其他各種舞臺要素(如燈光、佈景、道具等),在音樂劇構造中的作用相對比較平衡。

  音樂劇一直以來被認為是通俗性的大眾娛樂形式,如今,一些具有很強試驗性的先鋒戲劇(往往帶有音樂)有時也被冠以“音樂劇”之名,使得傳統音樂劇的內涵進一步擴大。

  中國的音樂劇創作可追溯至20世紀20年代黎錦暉的兒童歌舞劇,以及40年代延安的秧歌劇運動。自1980年起,音樂劇創作開始復興。在近年來的創作中,既有追求時尚融合當代流行音樂元素的,也有繼續挖掘探索民族化個性化的音樂戲劇語言的表現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