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長篇小說的一種。“演”,指推衍敷陳;“義”,指其思想內容。演義小說,主要指以某些歷史事實為基礎,吸收野史傳說,並經藝術加工而寫成的小說。陳氏評釋本《西晉志傳通俗演義》序上說:“一代肇興,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敷而演之,以通俗諭人,名曰演義,蓋自羅貫中《水滸傳》、《三國傳》始也。”演義小說乃由宋代的講史話本發展而來,元末明初出現這個名稱。“講史”原是宋代說話四傢之一,以說講歷史故事為其特點。其篇幅較長,或取材正史而作不同程度的虛構,或或取材野史傳說。故事內容側重於朝代興亡和政治軍事鬥爭。宋代講史話本形式上雖分卷分目,但段落標題不甚分明。元代的講史話本分段及標題比較明確。元末明初羅貫中的《三國志通俗演義》則已分回(則),並用七言單句標題,這是章回小說“回目”的早期形式。以後的演義小說都采用章回形式。明代是演義小說繁榮大盛的時代,而《三國志通俗演義》正是這種繁榮的起點。明代演義小說題名上常標明“按鑒演義”或“演義按鑒”,以忠於歷史相號召。同時又在題名上常標明“通俗演義”,則說明敷演歷史故事。但萬歷年間出現的《征播奏捷傳通俗演義》,卻是寫萬歷間事,這裡“演義”概念已擴大,非專指敷演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