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高等教育體系中科研水準和博士培養水準最高的一批大學的統稱。其辦學模式借鑒德國的柏林大學。1876年,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成立,標誌著研究型大學的誕生。1900年,美國14所研究型大學成立美國大學聯合會協會,成為美國研究型大學代表機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雷達研製”和“曼哈頓工程”使聯邦政府的研究基金在研究型大學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研究型大學目標是最自由地促進有益知識的發展,鼓勵研究和提高學者的水準。已成為美國研究和開發經費費投入的重點,特別是基礎研究大部分集中在研究型大學中。1970年,美國卡內基高等教育委員會制定瞭卡內基高等學校分類標準,將在1968~1971年兩次都排在獲聯邦科研資助最多的前50所院校,並在1970~1971學年至少頒發50個博士學位的大學歸類為研究型大學Ⅰ;將在上述時間內排在獲聯邦科研資助最多的前100所大學,並且一年至少頒發50個博士學位,或者排在頒發博士學位最多的前50所院校歸類為研究型大學Ⅱ。此後這一標準又經多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是在2000年。這次修訂的分類標準,加強瞭教學的權重,研究型大學被重新分類為博士學位授予/研究型大學,它們又被細分為兩類:一類是擴展性的,開設廣泛的學士學位課程,每年至少在15個以上的學科領域授予50個以上的博士學位,共有151所;一類是集中性的,每年至少在3個以上的學科領域授予10個博士學位,或者至少授予20個博士學位,共有110所。共占美國大學的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