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先秦時代有關言意關係的一種認識,後來發展成為重要的美學命題。較早提出言不盡意主張的是道傢學派的創始人老子。在老子看來,道是“無”,是處於混沌狀態的不可分解不可名言的整體,而包括語言在內的任何具體事物,都屬於“有”的範疇。“有”隻是道的部分顯現,整體之道是“有”無從表現的。同樣,語言能夠描述的也隻是道的片斷、局部,而難以描述恒常之道、完整之道。道作為一種終極性存在,它既體現在萬事萬物之中,又超越於萬事萬物之上,從而不可究詰,不可名言。由老子奠定的這一思想想,對後來的中國哲學、美學和文藝理論的影響至深。

  莊子首先接受瞭老子的觀點,並在《天道篇》中作瞭進一步的發展。莊子認為,書籍是用文字寫作的,文字本身並不珍貴,值得珍貴的是文字所傳達的意義。但意義本身也還不是價值所在,隻有意義指向道,才是決定書籍價值的終極因素。在《秋水篇》中,莊子再次談到言不盡意:“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意思是說,語言隻能描述對象的外在形貌,意識(思維)可以把握對象內在的精微之處。然而,在精、粗這兩個認識對象之外,還有一個無論語言還是思維都無法把握的“不期精粗”的存在。莊子實際上是從語言文字的局限性、人的思維的局限性,以及客觀世界的無限性等諸方面指出瞭言不盡意的絕對性。在肯定言不盡意這一前提之下,莊子提出“得意忘言”作為解決言、意矛盾的方法。認為言和意的關系是工具、手段和目的的關系。既然言隻是傳達意的工具而非意,因此就不能執著於言,必須忘言,忘言才能得意。當然,莊子所說忘言,並不是排斥或放棄語言,而是說接受者在理解時不能過分拘泥於語言,以致影響瞭對“意之所隨”的道的領會。

  除道傢外,先秦時代儒傢經典之一的《周易》也持“言不盡意”說。《系辭傳》假托孔子說:“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這裡一方面肯定言不能盡意,另一方面又指出象能盡意。與道傢言意觀相比,《周易》在言、意之間增加瞭一個環節,即象。由於象具有象征、隱喻等功能,因此較之語言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和更為寬泛的內涵。

  正是在整合儒道兩傢言意觀的基礎上,魏晉時期著名玄學傢王弼對言意問題作瞭全新的論述。在《周易略例·明象》中,王弼首先分析瞭言、象、意三者的關系。既肯定瞭言能盡象,象能盡意,因此可以由言以觀象,由象以觀意;同時又指出,言隻是描述象的工具,象隻是表達意的工具,要想真正得意,就必須超越言和象,由個別進入一般。王弼對於言意問題的發展主要有二:一是他將象作為連接言、意的中介,二是他提出“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就前者言,王弼指出瞭語言是象的構成與存在方式,而意通過象得以呈示;就後者言,王弼強調盡管言能盡象,象能盡意,但言並不就是象,象並不就是意,所以,隻有舍棄(超越)言、象,才能真正得意。應該說,到瞭王弼,才真正從理論上理順瞭言、意、象三者的關系,較好地解決瞭言、意、象三者的矛盾。

  從哲學角度看,言、意、象問題既屬於認識論的領域,同時也是闡釋學關註的對象,而其實質可以說是有限與無限的關系問題。也正是在這一點上,言不盡意說與文藝創作、審美鑒賞存在著共同之處,從而對中國古典美學和文藝理論產生很大的影響。魏晉以後,一方面是漢代泥於字句、尋求所謂微言大義的繁瑣經學漸趨衰微,而以刪繁就簡、註重義理為特征的玄學大為流行,這從理論上擴大瞭言不盡意觀點的影響。另一方面,隨著文學自身的發展漸趨自覺,其抒情性特征日益明顯,言不盡意和得意忘言的見解開始得到詩人和文學理論傢的認同,並在這一時期的文論著作中表現出來。如陸機便將“意不稱物,文不逮意”(作傢的構思很難完全反映出客觀事物的真實面目,而寫出的文字也很難完整傳達出構思的內容)作為《文賦》探討的中心問題,而特別論述瞭創作過程中物、意、言三者的關系。劉勰《文心雕龍·神思》也一再論及言和意的不一致性,認為“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實而難巧”(構思憑借想象故容易奇妙,語言字字落實則難以工巧),語言很難完全傳達出作傢的心意。“至於思表纖旨,文外曲致”,即作傢構思中的微妙心緒和文字之外的曲折意蘊,那更是“言所不追,筆固知止”,超出瞭語言文字的表現能力。劉勰用“伊摯不能言鼎,輪扁不能語斤”來形容表現“思表纖旨,文外曲致”之難,認為它們與飲食至味和斫輪絕技一樣,都是微妙不可言喻的。再如唐代劉禹錫《視刀環歌》說:“常恨言語淺,不如人意深。”宋代蘇軾論辭達之不易,謂:“求物之妙,如系風捕影,能使是物瞭然於心者,蓋千萬人而一不遇也,而況能使瞭然於口與手者乎?是之謂辭達。辭至於能達,則文不可勝用矣。”(《答謝民師書》)蘇軾此論,看似別出心裁,其實不過是將莊子言意觀用於文章寫作之道,與陸機所說“意不稱物,文不逮意”並無二致。

  由言不盡意、得意忘言出發,中國古代文藝傢便將言外之意、味外之旨、弦外之音作為創作的審美追求,如司空圖認為詩之美在“咸酸之外”,嚴羽以“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為詩之上品;在審美鑒賞上,則主張“妙悟”,以心會心,避免對作品進行條分縷析。尤其是中晚唐以後,禪宗思想的影響日漸擴大,而禪宗之言意觀恰與老莊之言意觀殊途同歸,故而這一時期的文藝創作及文學理論大多取言不盡意說。反映在創作和理論上,便是以詩證禪、以禪喻詩。而且,在理論的表述方式上也形成瞭自己的特色,即言簡語短,點到為止,不作長篇大論的分析論說,多用形象的比喻等。如傳為司空圖所作《二十四詩品》,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例子。既然“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淵明詩),那麼幹脆不辨,留待讀者自己去體悟。顯然,這種理論表述和創作的一致性,正是植根於先秦的言不盡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