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元代哲學傢。字仲平,學者稱魯齋先生。河內(今河南沁陽)人。幼受章句之學。蒙古滅金後,應試中選,占籍為儒。34歲時,始得程頤的《伊川易傳》、朱熹的《四書章句集註》,傾心研讀,視為“進德之基”,由此崇信程朱理學。1254年後,在忽必烈朝中任京兆提學、太子太保、國子祭酒,並與劉秉忠、張文謙等定朝儀、立制度。因阿合馬擅權,彈劾未成,遂辭職。1271年,忽必烈改國號為元,複任許衡為集賢殿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領太史史院事,修授時歷。在監管太學間,著《中庸直解》《大學直解》等書以為課本,並聘醫、算等師,以教授漢蒙弟子,在北方傳播理學和醫算等六藝。在蒙元剛入主中原時,許衡提倡儒學,行“漢法”,間接地保護瞭當時較為先進的中原文化,促進瞭民族融合。死後謚文正,封魏國公。著作除《直解》外,尚有《讀易私言》、《語錄》,清乾隆五十五年與其詩文、雜著等匯刊為《許文正公遺書》,有懷慶堂刻本。

  在哲學上,許衡認為世界本原是“獨立”的“道”。認為“道”生“太極”,“太極”函“一氣”;“氣”具陰陽,由此化生天地萬物,而其中又以人最為靈貴。他又稱太極是理、天理,“有是理而後有是物”,“無理則無形”,認為形而上之理是世界根源。“萬物皆本於陰陽,要去一件去不得”。萬物皆有剛柔、動靜、內外諸矛盾。每一矛盾雙方都相濟相勝,“天下事,常是兩件相勝負,從古至今如此”。但他認為,矛盾發展最終“以靜為主”,止於無對、靜止的狀態。

  在心性問題上,許衡認為人稟賦天理即天命之性。人性本善,是“本然之性”。但人秉氣有清濁之不同,故又有“氣稟之性”。“本然之性”與“氣稟之性”的關系是前者為性、理、道,後者是氣、器;前者為形而上者,後者為形而下者,所以嚴格地說隻有前者才是性,故許衡認為“性即是理”。在心性的修養問題上,他以“主敬”和“養性”為其要。認為隻要心中常存敬畏,就會達到“心如明鏡止水”的精神狀態,不受任何物欲的支配,其行為也“無往而非善”。“養性”則包括靜時“存養”、動時“省察”兩方面。隻有這樣,才能使“氣服於理”,復見天理。他還提出心與天同的天人合一論,強調“反身而誠”、“尊德性”等自省自思的為學方法和修養功夫,認為這樣就可以盡心、知性、知天。

  許衡哲學雖本於程朱,但又不重玄奧“隱僻”之理,而強調道德踐履。他說,“道”在日用行事中,不是高遠難行之事,並提出“鹽米細事”也應當講究,有一定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