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學劇本為依據、以演員表演為主體、運用和組織各種藝術手段,是在舞臺上進行綜合的二度創造的藝術創作活動。主旨是把文學性劇本內容轉化為活生生的演出形象,使之以完整、統一、和諧、獨具個性的舞臺演出形象展現在觀眾面前。不同戲劇觀念和創作個性的導演,對待不同的劇本會採用不同的處理原則和方法,創造出不同的演出形式,以達到其預期的演出效果。構成戲劇演出的基本要素是演員、劇本、劇場(即實現演出的物理空間,亦可泛稱“舞臺”)和觀眾。演員和觀眾、演員和角色、舞臺和觀眾席三對對關系的處理是導演藝術的首要問題。導演的演劇觀念、藝術追求的不同,必然會對這三對關系采取不同的處理原則和方式,導演藝術也由此得到不斷的發展與更新。

  戲劇導演藝術史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代,當時導演任務往往由劇作者兼任。他擔當合唱的教師,負責組織舞臺動作,並指導裝置、指揮合唱和處理演員的形體表現。但直至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逐漸發展形成為以創造完整演出藝術為研究對象的現代導演學,並明確其特性是:①以劇本為基礎進行二度創造。導演應該尊重劇作者和劇本,正確地讀解劇本、深刻地確定演出的立意是導演進行再創造時應該遵循的創作原則。一方面不應該以主觀隨意性的態度對待劇本和劇作傢,另一方面在將劇本的文學形象轉換為演出形象的再創造過程中,要充滿創造性,“要用自己的形式賦予自己的觀念”,不能簡單地隻對劇本進行“翻譯”和“圖解”。②將文學、美術、音樂、建築等各種藝術作為創作元素,並以演員的表演藝術為中心進行有機綜合。為瞭避免各種藝術創作元素的簡單拼湊和相互排斥,導演應該以統一的演出思想立意、統一的藝術構思為指導,以舞臺行動為支柱進行有機、能動的綜合。③以組織舞臺行動為主要創作手段。戲劇是行動形象的藝術,導演要用表演藝術的語言、形體動作和表情,運用各種藝術創作元素去組織和體現舞臺行動,從而在舞臺上創造出生動的形象。

  導演的創作職能是:按照導演藝術的特性去執行創造完整演出藝術的任務。因此導演是戲劇演出的作者,是多種藝術創作元素的綜合者,是舞臺行動的組織者,是演員的導師,是戲劇演出藝術創作過程的組織者和指揮者;同時與劇本、表演、舞臺美術、音樂音響等綜合藝術全體工作人員的關系又是創作的合作關系。觀眾不僅是演出的對象,也是演出的參與創造者。如果演出失去瞭觀眾便毫無意義可言。所以,導演必須重視觀眾,瞭解觀眾,熱愛觀眾,熟悉他們的心理與審美要求。

  導演藝術的基本特性和創作職能決定導演者不僅必須堅實掌握導演藝術的創作規律、方法和技能,還必須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同時,導演者還需具有敏銳觀察、深刻認識生活的能力,永遠燃燒的創作熱情,活躍的行動性形象思維和嚴密的邏輯思維,豐富的生活素養和文學藝術修養等。

  導演者將劇作者創作的文學形象轉化為舞臺演出形象的創作流程,一般相對劃分為以下幾個大的創作階段:

  ①劇本分析。通過對劇本進行深入、細致、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在正確理解作傢和讀解劇本的基礎上,確定演出的立意。

  ②導演構思。創造性地解釋劇本,提出對未來演出的總體設想和預見;確定對主要人物形象、臺詞以及舞臺美術、音響效果等的處理原則。

  ③排練。一般也稱為體現構思階段,是導演與演員合作塑造人物形象,體現導演構思的主要創作環節。導演在排練中一方面要細致地向演員解釋劇本,解釋劇中生活和人物性格特征,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演員創造潛能,引導他們接近角色,完成角色形象創造。排練大致可分為:初排階段。也稱“粗排”,俗稱“搭架子”。即把一幕戲或全劇先樹立起情節行動的初步輪廓來,讓演員對它有個完整印象,以便作行動貫串性的思考。導演可以得出一個粗略的構思體現輪廓,有助於審視自己的藝術處理的概貌。細排階段。在初排的輪廓基礎上,作更進一步的細致加工排練。逐字、逐句地幫助演員深入理解劇本,同時精雕細刻,創造準確、鮮明、生動體現劇本內容和塑造完整人物形象的形式。連排階段。在排演場中作幾次全劇連貫性的排練,從全劇的情節結構、節奏氣氛及人物形象的完整性出發,對排練進行豐富和修改。合成彩排。在劇場按正式演出要求與佈景、燈光、服裝、化妝、音樂和音響等進行聯合彩排。這是綜合藝術諸元素與表演有機統一、體現導演構思、創造完整演出形象的關鍵環節。公演。劇目公開演出。此時導演的工作仍沒有結束,他還需細致觀察劇場中觀眾復雜而微妙的觀劇感受和反應,檢查並調整自己的藝術構思和舞臺處理,使演出形象更加趨於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