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戲劇刊物。月刊。民眾戲劇社1921年5月創辦,是“五四”以後第一份專門的戲劇雜誌。第一卷第一期至六期在上海編輯出版,內容主要為宣傳民眾戲劇社的主張,鼓吹愛美的戲劇,探討當前中國戲劇與介紹現代西洋戲劇。發表的重要文章有:沈澤民的《民眾戲院的意義和目的》、鄭振鐸的《光明運動的開始》、《現在的戲劇翻譯界》、沈雁冰(茅盾)的《中國戲劇改良我見》、汪仲賢(明悔)的《與創造新劇諸君商榷》、《上海的戲劇界》、陳大悲的《演劇人的責任是什麼》、《戲劇指導社會與社會指導戲戲劇》、蒲伯英的《戲劇要如何適應國情》、《我主張要提倡職業的戲劇》等,對當時的戲劇運動曾產生很大的影響。

《戲劇》第一卷第一期(1921年5月)封面

  1922年1月起,隨著民眾戲劇社的活動中心從上海轉移到北京,陳大悲等人接辦瞭《戲劇》月刊,以在民眾戲劇社基礎上擴建的新中華戲劇協社的名義,繼續在北京編輯出版瞭第2卷第1期至4期,刊登劇論、劇評並廣泛報道各地愛美劇活動的發展,如陳大悲的《為什麼我沒有提倡職業的戲劇》、周作人的《對於戲劇的兩條意見》、汪仲賢的《評五出上海時髦戲》、熊佛西的《我希望學生新劇團實行男女合演》等。此外還發表過一些創作劇本和翻譯劇,如汪仲賢的《好兒子》、陳大悲的《愛國賊》、英國高士倭綏(即J.高爾斯華綏)的《銀盒》等,以及普及編劇、排演、化裝等知識的文章,深受業餘劇團人士的歡迎。